Re: [心得] <傳統紀實攝影為藝術?>
※ 引述《Equalmusic (Calvin)》之銘言:
: ※ 引述《fotofolio (投①號,逆轉勝)》之銘言:
: : 個人對文章內容並無太大意見
: : 不過如果說紀實攝影被歸類到「轉變為藝術」
: : 那簡直跟說紀實攝影不是藝術沒有兩樣
: : 畢竟一般在爭論某XX是不是藝術的時候
: : 講的並不是這個XX有沒有轉變為藝術這個潛能
: : 因為任何原本非藝術的物品,都有可能因為一個展覽
: : 就突然升格為藝術了
: : 如果要用「預定為藝術」「轉變為藝術」這個分類來談的話
: : 以攝影來說
: : 要問攝影是不是藝術,實際上就是在問攝影能不能作為「預定為藝術」的媒材
: 我不覺得這兩個問題是等價的
: 就後面這個問題而言, 有什麼東西是不能作為「預定為藝術」的媒材嗎?
: 如果沒有, 那這個問題就沒有意義
: 如果要說有, 我實在是想不出來
: 任何一個藝術家不管拿什麼出來只要他說是藝術, 基本上就是藝術了
: 能不能放在美術館是其次, 但是媒材基本上不是重點
: 而就現實而言, 繪畫和雕刻這兩個媒材很明顯高於一切媒材
: 因為一開始藝術這個名詞就是為他們而創的
: 也就是說任何非被廣泛認定為藝術家的人, 拿出繪畫或雕塑
: 被認為是藝術品的機率遠大於其他, 因為這兩個媒材本身跟藝術的定義就相差幾希
: 問攝影是不是藝術, 比較像問攝影能不能跟這兩個媒材平起平坐
: 我個人認為不行
: 但這跟他是否能拿來當做「預定為藝術」的媒材沒有關係
容我在貼一次我文中對於兩個分類之定義:
「轉變為藝術」(art by metamorphosis)是相對「預定為藝術」
(art by destination),就字面上看,便可知其創造時的目的不同。例如椅子、
桌子、瓷器這類的實用物品,在幾百年後以古董之姿得人所愛;陪葬的兵馬俑在出土後
,便陳列在藝術展覽館中;西方中古藝術的名畫和雕刻,宣揚宗教和紀念英雄的目的,
遠遠超出「為藝術而藝術」的單純動機,這便是一種從於原本其它功能性轉變
為藝術的例子。
而「預定為藝術」當然就是在創作之時,就以藝術為目的,它只有一個
「藝術作品」唯一功用,也就是「視覺上的觀賞」,例如梵谷的畫作、朱銘的雕
刻、林懷民所編的舞蹈…等等,這樣的作品不具其它功能,只提供觀賞
。(這兩種分類首先由Andre Malraux 的著作《無牆博物館》
(Museum Without Walls)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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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幾點說明,請指教:
1.綜合以上所論,作品目的性會決定這樣的分類歸屬才對,而並非取決於媒材~
2.原文簡要來說是以攝影的本質以及拍攝的動機去探討分類,而非「攝影媒材」,
所以原文也只討論紀實攝影這塊
小小回應 淺見
http://www.wretch.cc/blog/JMphoto/15434925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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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9.127.100
※ 編輯: JMphoto 來自: 218.169.127.100 (02/04 20:11)
※ 編輯: JMphoto 來自: 218.169.127.100 (02/04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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