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徹底解決紀實攝影到底"實不實"的爭論
看板PhotoCritic (相片批評)作者powerslide (powerslide)時間17年前 (2008/02/19 23:3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30/35 (看更多)
※ 引述《powerslide (powerslide)》之銘言:
: 一、 攝影是種模仿物
: 主張攝影可以完美真實再現『實存物』者認為:所謂攝影再現真實包含二著層面,第一是『對於實存物的光波記錄』,第二則是對於此一光波記錄的再解讀,而在第一層面,他們認為,無論如何,攝影都是忠實的反應『實存物』的,但至於『實存物』『光波影像』的解釋能不能建構該『事件』,則取決於讀圖者的解釋而已,所以攝影絕對是可以完美真實再現其實存物的。這樣的說法在表面上聽起來言之有理,但實際上卻漏洞百出,在此可以下列實驗加以檢證:
: 首先,我們定義實存物為A,而照片拍攝到的A的影像為A’,則依據完美真實再現實存物者的主張,A’一定要等於A,所有A所具有的特質在A'上均可發現(亦即透過他物與A'的比較,我們可發覺A與~A的差異),否則就違背其所謂攝影可以完美真實再現其實存物的主張(因如果A與~A不能在該照片上區別的話,就代表其照片的再現A物真假值是有疑問的)。
: 再來,我們假設有A、B二個尺寸大小完全相同的正方體,二者的差別僅在於其某一面的顏色不相同,其他的部分在外觀上看起來都一樣,透過巧妙的擺設方式,我們可此二正方體拍攝的一模一樣,那麼從照片上看來,我們是否可以斷定A和B是完全相同的正方體?
: 主張攝影可以再現其『實存物』者,這時一定會反駁,這是『解釋意』的問題,讀圖者將照片裡的A’與B’解釋為相同的東西,但與實際上A不等與B的結果相歧異。但這樣的說法顯然自相矛盾,因為就其原先的定義而言,照片是可再現其實存物的,也就是照片裡的A’與實存物A是相同的,則我們根據照片裡的A’=B’去判斷A=B,這裡根本不涉及任何『指涉』的問題,而純粹只是邏輯推演而已,而其所依據,亦僅是照片理所呈現得A與B而已,其如要否認A’、B’不能代表A與B,那也就是否認了照片可以真實再現A與B,A’與B’都只是A、B的模仿物而已,並非A與B本身。
: 從以上簡單的推論來看,我們可明顯得知主張攝影可真實再現『實存物』者在邏輯思考上的根本矛盾
:
二、 攝影作為一種複製品
主張攝影可以真實再現「實存物」者,所碰到的第二個難題,就是來自於「複製品」的挑戰。
攝影,作為一個工業時代的產物,最大的一個特徵,就是它的「可複製性」與高度「生產性」。當一個影像穿透鏡頭,在底片上成像時,它就已經成為一個靜止的時間了,而這些底片,透過再放象的方式,它可大量的生產出一模一樣的照片,而這些照片之間是沒有原本與複本的區別,它們都是原本,也都是複本,彼此之間的差異,已完全消失。
而這樣的複製過程中,作為被攝物的本體,「實存物」本身竟是缺席的,底片不需要「實存物」的存在,就可以複製出無限的分身,其結果將是造成本體的消亡與被取代。人們透過照片來「認識」本體,而本體卻無法與人們直接面對面的接觸,作任何的溝通,它就像一個缺席的被告一樣,只能接受定罪,卻無法作出任何反駁與澄清,這是何等的悲哀與無奈。
上述現象的最明顯的幾個例子,就是風景明信片照與偶像照。這些被資本主義消費社會大量生產的影像,已經為該地塑造了一個既成的刻板印象,譬如說,談到巴黎會想到艾菲爾鐵塔,談到紐約就會聯想到自由女神像,談到北京就會聯想到天安門,談到京都就會聯想到天皇,這一些既成的刻板印象取代了我們對於本體的認識,塑造了我們對本體的印象,彷彿除了這些刻板的印象之外,本體便不存在似的,本體在此徹底消亡,而複製品取代了它,成為「真實」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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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6.9.10
※ 編輯: powerslide 來自: 61.57.28.172 (02/20 11:01)
※ 編輯: powerslide 來自: 61.57.28.172 (02/20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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