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攝影作為一種語言--新手理論入門須知

看板PhotoCritic (相片批評)作者 (郭大爛)時間18年前 (2007/08/30 14:2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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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y兄將維根斯坦的語言遊戲拿來做這番運用,我是覺得過頭了點。把攝影的定義不斷擴充,最終只會導致混亂而不嚴謹。因為y兄是替foto兄澄清,我在此一併提出一些反駁。 首先我問foto兄是否有「非經驗主義」的定義?他很自然的回答「對立面就是理性主義」,理性主義會懷疑感官接收到的是否就是真實。所以我才又回文,說明他將「攝影是紀錄光波資訊」這命題推入「理性/經驗」的「權力關係」中是沒有意義的,無法解決任何問題。可能是y兄講的太有憑有據了,foto兄覺得抓到救生圈,馬上就附和了,因為foto兄沒辦法回「答理性主義對定義攝影有何幫助」這問題。 Y兄每個觀點都是對的,可是就在一個命題上出現奇怪的錯誤。Y兄說:「若是不採經驗主義作為立場,電腦繪圖就可以是攝影。」怎麼會呢? 是什麼樣的「非經驗立場」可以稱呼「一個明明不是攝影的東西」叫「攝影」呢?這一點希望y兄或foto兄可以試證明之。 y兄是「突然」搬出語言遊戲論來「擴大攝影的定義」,但不能忘記「語言遊戲」是建立在「家族相似性」的基礎上。Y兄舉的其他例子我在原文中也都有列舉(除了宇宙磁場成相,Y兄要說的應該是「宇宙背景輻射」吧)並同意,但是「電腦繪圖」一例就太超過了,這不是語言遊戲的本意。 這就有點像今天我指鹿為馬。你跟我說不行,鹿是鹿,馬是馬。結果我跟你說,根據語言遊戲理論,既然他們外型這麼相似,況且語詞又是在使用中產生意義,所以我硬要說鹿是馬沒有什麼不對。從上面這例子來看,就知道過度引申的危險性(荒謬性)。鹿與馬的分別豈是只在某些地方相似就可以統一嗎?從基因上來看就是不同的種屬關係。再回頭看看y兄講的「電腦繪圖是攝影」一例,與上面的例子犯的是一樣的錯誤? 唸維根斯坦哲學研究的朋友在引用「一個詞的意義是它在語言的用法」這個命題時,千萬要注意他的上下文。該段全文(哲學研究I,43)是:For a large class of cases---though not for all---in which we employ the word “meaning”it can be defined thus:the meaning of a word is its use in the language. 請注意「not for all」表示該命題不是一個全稱判斷,有些情況是不能適用的。 不知Y兄是否接觸過語意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1.65.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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