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攝影作為一種語言--新手理論入門須知
※ 引述《fotofolio (書店)》之銘言:
: 影印機∕影印
: 影印機,沒錯,是紀錄光波資訊,有影像呈現給世人,甚至影像也是對對象的完美複製。
: 根本是一張相片阿(黑白影印嫌太粗糙?還有彩色影印)?我知道有「攝影作品」是
: 「用影印機」創作的,但是一般我們講攝影,都不會想到影印(例如yudaka在想像例
: 外時...)這問題出在哪裡?
: 我必須說,powerslide說的「(大爛的意思)相機不會騙人,現場是什麼 他就拍到什麼」
: 這樣的「意思」應該是完美的。我實在想不出來有什麼反例是「相機騙了人(拍到了卻不
: 存在)」尤其在光波一定是一種存在的前提下。如果意思就這麼簡單,那還真沒有什麼反
: 駁的空間。
影印機畢竟還有人拿來創作,其實我有更冷的例子 :p
儀器分析實驗常用的質譜儀、UV/Vis、FID、FPD、ECD ..等等,全都
是(廣義的)光譜分析儀器,他們都會記錄光波訊號(完全符合我和
DUpisces 的定義) ,但他們的成品通常是曲線或是曲面的線條或圖
形,沒有人會認為那是攝影作品。
我自己的結論是、唯物(從攝影器材出發)的定義是不可行的。
加入創作者的動機,不知是否可以解套。我的假設是 攝影行為 之
目的是為了讓觀賞者看到成品的同時,對現實世界產生聯想,這個聯
想可能是針對人物、針對事物或是針對自己的經驗等等,聯想的結果
可能是認同、可能是反對、也可能無感(創作失敗 orz)。無論觀賞
者是否成功被引發感覺,創作者在進行 攝影行為 時,應該是期望
觀賞者有感覺的。
因此、我從攝影者的動機出發去補強定義。
攝影是 "利用機械擷取或轉移訊號,轉換為觀者可閱讀之圖像,並意
圖使其對該圖像產生現實之聯想。" 的行為。
在這個概念中,被攝物的真實與否、攝影設備的種類、創作是否意欲
表達真實,基本上都無所謂,這應該是最寬的框架。創作者可以透過
任何取得影像的手段(基本上必須利用機械),取得引發觀賞者聯想
的成品。
---
算是後記、其實我認為 DUpisces 的原文有包含這個部份,只是他沒
有拉進定義裡面去論述罷了。
--
還是應該安靜的拍照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186.61
※ 編輯: yudaka 來自: 61.217.186.61 (09/03 01:05)
推
09/03 02:35, , 1F
09/03 02:35, 1F
推
09/03 02:43, , 2F
09/03 02:43, 2F
→
09/03 10:59, , 3F
09/03 10:59, 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8 之 20 篇):
PhotoCritic 近期熱門文章
PTT數位生活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