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打屁] 攝影都不攝影了
※ 引述《powerslide (powerslide)》之銘言:
: 那你脆說所有的藝術家/演奏家/作家都是莫名其妙好了
: 他們莫不努力,竭盡的所能把自己的〔感情〕投入作品中
: 並費盡心力的安排情節布局,結果你卻說感動的〔觀眾〕
: 只是瞎貓碰到死耗子,創作者與觀賞者間不可存在任何的〔溝通情感〕的可能性?
: 如果反對這點會讓你到彈的話,那你還是不用談藝術好了
: 因為藝術的重點之一,就是研究如何〔傳遞情感〕並產〔共鳴〕啊
: (美學的重點之一,何為美?人類之間有共通的美感存在嗎?)
其實我認為您所表達的現象是完全合理的,這件事情應該會發生,不
過究竟這個現象是不是羅蘭巴爾特說的刺點,則是各自表述。因此個
人覺得在這個點上,您和我或是 yo0127 應該沒辦法交集。
不過這完全無損您的論述內容,我個人覺得上面的那段講的東西沒啥
大了不得的。那是羅蘭巴爾特的陷阱,何苦一直跳下去。您的概念即
使不套用巴爾特的語言,也不會損害它的完整性。
我想認真與您討論個問題,您上面寫說:
" 因為藝術的重點之一,就是研究如何〔傳遞情感〕並產〔共鳴〕啊
(美學的重點之一,何為美?人類之間有共通的美感存在嗎?)"
這裡面牽涉到兩個層次,一個是人類共同的美感,一個是情感傳遞。
假設人類具有共同的美感,這個東西可以讓所有的人對特定影像做出
共同的美感判斷,於是這張影像就可以在觀者身上得到一致的美感傳
達。到這裡是沒有問題的。
但上面講的美感傳達如何轉換成情感傳遞呢?美感傳達的面向,也許
包含了符號性的構成,以及創作者的個人情感。然而創作者個人情感
也許可被觀者認知,但是引發觀者相同的情感,應該是不同層次的事
情,情感引發應該需要一些生活經驗支持,但是美感傳達是否有包含
到每個人應具有共同的生活經驗,似乎有些討論空間。如果這樣的話
就只有記錄照對應到照中人物才能算是完整的美感傳達,也才能稱為
藝術了。
用 yo0127 的例子,我有個美女情人,她是美女這件事情或許就是所
謂人類具有共同的美感。假設她是因為我而變成美女的,我在替她打
扮的時候是顧及到了大眾的審美觀,於是她可以廣泛的得到美女的評
價。
然而她之所以成為我的情人,可能是因為十年間和我朝夕相處,或是
因緣際會我們上了床,或是她是我住院時的護士等等。今天假設我要
讓她成為別人的情人,就必須滿足那個人對啟發感情的標準,如果我
想讓她成為一千個人的情人,就必須滿足一千個人。
而且依您的邏輯,這一千個人應該會被引發出相同的情感理由(?)
這件事真的可能辦得到嗎?我沒有預設答案,偶像明星是否符合這種
操作概念,或是大眾情人其實並不在這個例子中,我不太確定。不知
道您是否可以深入探討一下 ..
(不論那是不是刺點啦)是否有圖像成功的讓每個人都產生同樣的情
感回饋呢?
又、這件事情本身是否是構成藝術的必要條件?
簡化一下問題:
1. 圖像的全部或部份引發大部分觀者情感反應。
2. 承上,引發的情感反應都是相同的。
做到哪個層次才算是您的藝術呢?
還請您不吝賜教
: 照你所謂不可有〔攝影者〕安排的〔刺點〕的說法
: 你根本就是在否定〔藝術〕〔傳遞情感〕的存在可能性嗎?
: 那還談什麼〔藝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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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yudaka 來自: 59.112.216.239 (07/28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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