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打屁] 攝影都不攝影了

看板PhotoCritic (相片批評)作者 (PhotoCritic!請進)時間17年前 (2007/07/27 23:54), 編輯推噓3(301)
留言4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58 (看更多)
: → LionRafale:羅蘭巴特不會神話我的作品.卻是你把羅蘭巴特神話了. 07/27 10:06 : → LionRafale:我回的是miau*3 07/27 10:06 : → LionRafale:我只想試圖去實踐它罷了.我管它是巴特還是誰說的. 07/27 10:08 : → LionRafale:不過我發現太多人研究巴特了.看來扯到他就不適合討論 07/27 10:10 這就是你本身的問題了,我寫的原文中沒有地方論述「把羅蘭‧巴特神話」, 更沒有論述「羅蘭‧巴特神話你的作品」。 你試圖去實踐的東西,你不管它的來源和定義,又如何能真實踐? 你確定真的在實踐「羅蘭‧巴特的刺點說」? 還是在實踐你認為的「刺點 (閣下自行定義,非從羅蘭‧巴特處引用)」? 當你說出:「管它是誰說的。」這句話的同時,我會認為你當下否定了自己的命題: 「實踐刺點思維」,不論是羅蘭‧巴特,亦或是你自行定義的文字。 到頭來再丟出個模糊焦點的論述:太多人研究巴特,扯到他就不適合討論。 為何不適合?是別人熟悉羅蘭‧巴特的論述,而讓你無法堅持著你對「刺點」的 看法,或無法繼續你想要實踐的「刺點」理論?還是無意間發現了你正在實踐的 本質,突然和其他論述羅蘭‧巴特的「刺點」本質,有所抵觸? 回到羅蘭‧巴特的知面與刺點,我認為那只是他用來鞭笞照片所創出的工具, 對他來說,在明室這本書裡十分好用,他給了它們不完全精確的定義,留給讀者和 後人一些討論空間。也就是這些爭執和討論,讓他的明室越顯朱紅、光耀萬里。 既然文包口中說的想實踐某樣理念、作為,又不管自己引用的內容是出自於何人 之手,在文包還沒解釋清楚之前,這對每個人,我想都會是個大謎團吧? 最後,文包解不解釋他的論述,我並不關心。我有興趣的是,其他所有朋友,到底 對現在討論的這兩個名詞「知面」和「刺點」,有多少認知上的異同? 而會回應這篇文章,也只是因為人家都指名回應了,總得舉個手、發個言吧? 把遭人誤解、誤植、誤用的部份,一一澄清;也搞清楚到底這些回應給我的文字, 是否是正如我所意會的如此這般。 -- ███ ▓█▓ 點線條平面空間 ███ ███ ███ ▉██ ▇█▇ ███ 我在座標系探索 ▉▉█ ▇█▇ ▇▇█ ▉██ ▇█▓ ▓█▓ ____________________ ▉▉█ ███ █▇█ ███ ◤ CopyRight (C) 玉米 Can u feel me? 攝影‧吉他‧亂塗鴉 http://www.wretch.cc/blog/miau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77.234

07/28 00:01, , 1F
我都不懂..等高手來指導..^^
07/28 00:01, 1F

07/28 00:04, , 2F
一開始我的確認為這討論串有用 但僅止於一開始~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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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01:48, , 3F
越顯朱紅、光耀萬里。 板主的文學造詣真是不凡
07/28 01:48, 3F

07/28 06:27, , 4F
gettawa 那些字變你的"刺點"喔?! :P 哈哈
07/28 06:27,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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