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透視之結論

看板PhotoCritic (相片批評)作者 (powerslide)時間17年前 (2008/01/16 10:58), 編輯推噓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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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ginnietulip:會 因為小朋友會移動腳步 01/16 10:51 → ginnietulip:你要說的我老早就想到了 問題在於這無法解釋為什麼 01/16 10:52 → ginnietulip:"老師" 為什麼我覺得我頭比較大? (註) 相較於用43 01/16 10:53 你原本不是這樣說的,不要改變自己的說法來混淆視聽 ==================================== 在課堂上 我跟學生說 大家看好啦,這是43的鏡頭 前景背景距離是這樣 ^^^^^^^^^^^^^^^^^^^^^^^^^^^^^^^ 現在我換28 看 兩個人變遠了 ^^^^^^^^^^^ 我換105 看 兩個人變近了 ^^^^^^^^^^^^^^^ ==================================== 另外如果你要講物距,就只要改變物距,不要提視角來混淆視聽 -- Photography is Dead. http://www.wretch.cc/blog/powerslid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12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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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 我以為你會懂 不過我沒有刻意提及 主角的大小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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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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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才來更改,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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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好吧誤會一場 我少講一個因素 是大家預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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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沒想到你沒有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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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7ZNB4QI (PhotoCrit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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