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硬體廠商的driver是否需用GPL規則?
※ 引述《WolfLord (呆呆小狼 N )》之銘言:
: ※ 引述《afj0928 (大頭)》之銘言:
: : 就是在GPL的規則中,硬體廠商的driver似乎不在此限制,也不需要公開source code?
: 是,只要不靜態連結GPL LIB就不用受GPL的規範
請問是指這類driver性質的東西 只要不要刻意去強調GPL的話,
即可不受規範是嗎,靜態連結是否是指在文字頁面或Read me之類的檔案標出GPL?
LIB是指哪三個單字的簡寫....L應該是指licence,
: : 聽到的有些意見是,目前GPL對於硬體的driver是睜隻眼閉隻眼的態度
: 這是指LINK INTO KERNL的問題.... XDD
小弟應該敘述成...Linux對於GPL上的硬體driver採取睜隻眼閉隻眼的態勢
Link into kernal?就我了解driver仍是與kernal分開運作的,雖然仍需kernal驅動
: : 但對硬體廠商而言,公佈source code也似乎等同公佈硬體規格,
: : 有此一說是,這對硬體廠商似乎是個麻煩?
: 這分成兩種狀況,像是TI,NVDIA之類以硬體或韌體動作為主的DRIVER就比較不CARE
: 硬體的細節被驅動程式的SOURCE所洩漏。但是像CONSTANT,INTEL的某些低價硬體就
: 很在意驅動細節被公開。因為這些低價硬體的晶片中並不包涵完整的邏輯與韌體,
: 而是透過驅動程式模擬或動態傳送下去執行的。這種時候如果公開硬體驅動程式就
: 可以說等同把產品的設計機密與IP公開給全世界讓競爭對手可以輕易CLONE了。
這是否是指以硬體特性為主軸的設備(顯示卡),技術核心在於硬體本身,
因此比較不care source code被公開,畢竟以技術而言,關鍵乃在硬體,而非在driver,
請問你所指的CONSTANT,INTEL低價硬體設備是指?就我所了解,
Linux較常用到的driver:audio,modem,network(有些含在chipset,但仍有個別driver)
這些是否歸屬在你所提到的範疇內呢?
我能否可以說以低價硬體為主軸的設備,其設計架構與技術在driver中可以一窺其祕?
不知道這樣的說法是否合理?其實我對driver的執行模式與架構並不十分清楚,
可能還得麻煩各位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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