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硬體廠商的driver是否需用GPL規則?
※ 引述《WolfLord.bbs@ptt.cc (呆呆小狼 N )》之銘言:
> 感謝Edward拖出整個FS/OSS的授權問題探討的節點。以下只是我個人的觀點,並
> 非韃伐什麼人或暗指什麼人做什麼。請勿對號入座,謝謝。
其實我沒有提到的並不是說我不認同的,反而是我認同的。
service 是要代價的。這點是大家的共識。
> ※ 引述《Edward.bbs@bbs.sayya.org (蒙古大夫 2.0)》之銘言:
> : 表面上是很有道理。但這還是著重在商業使用的自由,是一個科技人的觀點
> : 來出發的。
> 我想,科學工具的價值就是在於能被廣泛的使用。而這個廣泛的使用就包含了很
> 大成分的商業模式。因為創造、維護科學工具的人也是要吃飯。他們並不是人子
> ,能夠一塊麵包餵飽數十乃至數百個人。使用者合理的付費是科技往前的基礎動
> 力。過度的商業不健康,過度的要求工程師不食人間煙火個個安貧樂道當聖人更
> 是己所不欲強加於人不是嗎?。
是的,所以,我才會說這之間的平衝點很難取得。
> : 我的看法,如果要偏社運,或有社運的成份的話。參與的人並不一定是科技人,
> : 他們的收入很可能完全和資訊科技無關。
> 這問題就更大了,就像一堆人跑來指責農夫:你的農作物都是上天所賜,你應當慷
> 慨與兄弟姊妹分享。然後所有的兄弟姊妹把農夫的倉庫洗劫一空,讓農夫獨自面對
> 剩下來的355天。
> 農夫之所以能夠或應該慷慨,最少也應當是自己到下一個收成至少能溫飽。而不是
> 把自己餓死然後去餵飽其他非農業兄弟姊妹比較合理吧?
是的,這點我的意思也並沒有反對的意思。
> : 這些人重不重要呢?有時候會很重要,尤其他是金主大頭的時候,或者只是充
> : 當造勢的人氣常常也是很重要。
> 如果是金主,他要買斷著作權充當公益自然游刃有餘。但是事實上聲音最大,行為
> 最偏激的卻常常是非科技技術生產者亦非資金提供者的這些附庸份子,尤其是美國
> 最發達得詐騙行業----參與FSF的法務人員 XDD
Well,就像專業經理其實是和一般基層員工是有代溝的。那些法務人員也只是
做好他們份內的事,甚至最後的決策權並不在他們。
事實上,不少自認為是科技技術生產或資金提供者,他本身對 FS/OSS 的貢獻
並不大,原因就是並沒有照 game rule 在玩。尤其是在台灣,在各 list 上有
貢獻的人,常常並不是在商業利用 FS/OSS 的人馬。我想這些都是有資料可查的。
> : 沒有錯,這些是比較理想化。我認為徹底拖慢了自由的腳步的不是社運這一塊,
> : 而是禿鷹的商業團體所造成的讓人不敢、不想再接觸或繼續前進。
> 就是這些禿鷹兩邊(商業軟體與自由軟體)去製造紛擾,從中牟取利益並且愚弄雙
> 方的死忠支持者互相韃伐。然後弄倒一家公司或一個組織再去寄生到別的公司或組
> 織去繼續惡搞。然後被慫恿者就很高興的坐在樹枝鋸樹幹,越鋸越高興:你這該死
> 的樹幹又粗又卡位,我鋸死你、我鋸死你、我鋸死你......樹幹再粗終究會斷的,
> 禿鷹有翅膀可以飛走換一株樹,坐在樹幹上用力鋸樹幹的其他人?
> 我並不是指則FSF是錯的,他的基礎理念是很好的沃土。但是有機化學農藥越參越多
> 終究不是長久之道。
我想我的意思是偏重在禿鷹。我是覺得你們把重點的比例太放在 FSF 了,
這才是我提出來的本意。其他的好像也沒太大的歧異?
而這些禿鷹我指的是非正規利用 OS/FSS 的商業團體,所造成的惡性循環。
事實上,FSF 一開始為了得到商業團體的支持是很低調的,是後來被放大了,
也就是說,以 game rule 或說形而上的理想而言,他們是一直處於挨打的
局面。
Free Software 只是提說他們的精神不和 price 相關,並不是說免費的意思,
這點其實一直以來就在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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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神聖的目標是很危險的。當一個目標變得神聖時,
要達到這個目標的手段往往會變得很卑下。(林語堂.快樂的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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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SayYA 資訊站 <bbs.sayya.org>
◆ From: edt1023.sayya.org
◆ Modified: 09/03/04 19:36:03 <edt1023.sayy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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