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噗浪] 正妹、猛男牆是否違反肖像權?

看板Blog (部落格)作者 (〒△〒)時間15年前 (2009/09/07 11:24),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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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ony1733 (應天之風)》之銘言: : 這位製作歷史頭像牆的人我剛好認識 : 首先,請明白一件事情,網路也沒有所謂公開不公開的秘密 : 而頭像本身是由當事人親自上傳於公開場合的,這點應該不算構成罪行 : 再者,所有的『歷史頭像』都在plurk的資料庫裡 : 而製作歷史頭像,也只是從plurk的資料庫挖出來而已 : 好的,如果真的構成違法行為的話 : 那麼麻煩你,無名,pixnet,ptt表特版,各大論壇,通通抄吧 : 我支持你 : 真的,要私密的話請拔掉網路線吧 哎唷,網路沒有公開不公開的秘密沒錯,但是有尊重與不尊重的分別好嗎? 今天照你的說法,凡是丟上網的即便是有加密的 都只是伺服器端的資料,舉凡你可以猜到密碼、破解密碼 不過都是從資料庫裡面挖出來而已,怎麼會是犯罪呢(甜笑 再者,你既然舉例了無名的正妹牆,正是可見你仍然搞不清楚問題在哪 正妹牆上的照片連結按過去,會顯示出原本無名相簿中不能顯示的東西嗎? 今天該作者最引人爭議的,就是將歷史頭像從資料庫中挖掘出來 但是噗浪本身並無提供使用者瀏覽/查詢歷史頭像的功能 也就是說,噗浪根本沒有對使用者開放這些歷史頭像 透過圖片網址規則分析,從噗浪的資料庫中挖掘出來 這不就是侵犯隱私嗎?拜託,侵犯隱私耶,要求關掉這個功能,過份嗎? 姑且不論這侵犯隱私是指噗浪的隱私,還是使用者的隱私 但是明明確確告訴你使用者對於查詢歷史頭像這項功能 感受到不被尊重、隱私受到侵犯! 因為使用者可以隱藏噗文不被搜索,但是使用者無法決定歷史頭像的顯示與否 所以該作者是強迫的公佈使用者的歷史資料。 拜託,都說這麼白了,請不要再跳針,過份嗎? 當然這是噗浪本身的漏洞或不完善之處 但是一方面要求該作者先關閉功能的同時,一方面噗友也正跟噗浪反應 在結果還沒出來之前,拜託,保有一個網路使用者最低限度的同理心與尊重好嗎? 我支持你護航 只是麻煩你護航技能先點高一點好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205.17 ※ 編輯: jyhchyang 來自: 118.165.205.17 (09/07 11:25)

09/07 13:18, , 1F
不推對不起我自己...
09/07 13:18, 1F

09/07 14:46, , 2F
推!
09/07 14:46, 2F

09/07 15:27, , 3F
補推。
09/07 15:27, 3F

09/08 10:45, , 4F
..
09/08 10:45,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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