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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噗浪] 正妹、猛男牆是否違反肖像權?
共 12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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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8→)留言1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eke (當不成孩子王)時間16年前 (2009/09/07 14:0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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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 API 這件事情不犯法,用 API 寫成什麼奇怪的圖片收集程式也不犯法。. 真正會犯法的地方是貼程式了人最後「抓了什麼圖」拿去公開。. 如果你散布的是著作權屬於自己的圖,那就不犯法;. 你散布的是 100 年前藝術家的畫,同樣也不犯法;. 你散布的是作者註明歡迎公開、多多宣傳的圖,依然不犯法。
(還有939個字)

推噓3(3推 0噓 1→)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yhchyang (〒△〒)時間16年前 (2009/09/07 11:2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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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唷,網路沒有公開不公開的秘密沒錯,但是有尊重與不尊重的分別好嗎?. 今天照你的說法,凡是丟上網的即便是有加密的. 都只是伺服器端的資料,舉凡你可以猜到密碼、破解密碼. 不過都是從資料庫裡面挖出來而已,怎麼會是犯罪呢(甜笑. 再者,你既然舉例了無名的正妹牆,正是可見你仍然搞不清楚問題在哪. 正妹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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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6(6推 0噓 14→)留言2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enica (我們怎能無賴地活著)時間16年前 (2009/09/07 03:0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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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要這樣譎辯的話,我就當你來鬧場的。. 依照你的說法,. 沒有一條條文「允許我」強姦你爸爸,. 同時也沒有一條條文「禁止我」強姦你爸爸. (這是真的啊 沒有條文寫上我的名字). 所以我到底能不能強姦你爸爸呢??(甜笑). is that so?. 或許我應該舉比較溫和的例子:.
(還有68個字)

推噓1(1推 0噓 5→)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enica (我們怎能無賴地活著)時間16年前 (2009/09/07 02:3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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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來說(以非常嚴格的角度). 表特板是一個違反法令的板面. 是不應該存在的板面. 因為你可以自己貼自己的. 但就是不能貼別人的. 以下剪貼至我寫的一篇小essai:. 以「著作權」的角度來看,他人的相簿及交友檔案(或名片檔)屬於該人. 的「著作財產」,該人享有此物的十一種「著作財產權」,即:重製權
(還有2257個字)

推噓3(3推 0噓 3→)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eihsi時間16年前 (2009/09/07 02:3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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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一下genica文章的論點:. 1. 大頭貼屬於個人資料. 2. 個人對於自己的個人資料有控制權. 3. 個人對於plurk大頭貼的授權範圍不涵蓋plurk以外. 4. 就算是公開自己個人資料,也不代表可以隨意被別人引用. 5. 換言之,「我用對方「公開的資料」就不侵害對方權利」的論點是不成立的
(還有22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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