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噗浪] 正妹、猛男牆是否違反肖像權?
看板Blog (部落格)作者grassboy2 (活力花俏草兒仔政﹞O花俏)時間15年前 (2009/09/07 02:27)推噓0(0推 0噓 20→)留言20則, 3人參與討論串7/12 (看更多)
: 你是貼這個來砸自己腳嗎?
: 我們是授與plurk權利,不是授與正妹牆作者權益
: 況且「再授權」,正妹牆作者有得到plurk的再授權?
: : 如果申請了帳號,也就代表授權了plurk
: : 而我去try正妹牆,感覺好像是去plurk伺服器抓資料
: : 感覺上 正妹牆比較像是侵犯plurk的資料
: : 至於侵犯個人隱私那邊我還是覺得頭腦很混亂XD
: 當事人不願意被任意散佈的資料被任意的散佈了,就是侵害個人隱私
: 不是說任何公開的東西都可以被任意散佈
: (難道我舉門牌號碼的例子你看不懂喔?)
: 上傳圖像至伺服器的當事人並無同意該牆面製作者
: 利用噗浪的資料庫將其圖像收集、散布
: 在註冊帳號時,使用條款也沒有任何一項條文有如您註冊帳號,
: 便同意您所上傳的所有圖像皆可讓「其他人」任意取用及收集。
這點我也有點疑問…
法律應該是屬無罪推定制…
所以法條沒有規範的地方,應該不屬有罪吧?
沒有一條條文允許其他人任意取用及收集,
同時也沒有一條條文"禁止"其他人任意取用及收集啊@@~
其他人任意取用、收集這個動作應該不犯法吧@@~
犯法的應該是取用、收集的內容本身是不得散佈的內容
也就是侵犯隱私的內容,但,你沒有設為隱藏or加密的內容上傳到網路上
這還算是隱私的內容嗎?
不過我很認同若當事人反應應該要有移除的管道,
但我真的不是很瞭解若不移除會犯什麼法~還請強者補充
也就是說我覺得這只是道德上應該有的機制罷了…
別忘了,這類功能並不是盜用你的圖片作為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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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87.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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