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幫水桶代po之行為應加以規範

看板Sub_DigiTech作者 (Cha)時間16年前 (2009/02/08 01:39), 編輯推噓1(105)
留言6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12 (看更多)
※ 引述《ad47 (!)》之銘言: : 提出敝人的看法: : 固然借屍還魂不是件好事情, : 但是只要一切依現有板規在走也是不致於造成大亂 : 怎麼說呢? : 首先你舉的這次借屍還魂例子是篇買賣文章, Well.....標題就有[作品]了,怎麼會是買賣文章? 後來推文討論的跟買賣更是無關 也許您再看清楚一點再來討論會比較好.... : 買賣文章在板上自有規範po文資格、條件、次數等等限制 : 所以固然水桶者找人代為發文買賣,理論上也不會造成版面混亂 所以這邊都文不對題喔~~ : 而對於代為po文以規避發文限制此事 : 我認為自願代替發文者就需要對該文負責,所以只要合乎板規應該還是可接受的 : 看廣義點,不符合發文條件者找人代替發文這事情絕對是合乎規定的 是低,合乎"現行"規定,但不代表合理,所以要提出討論,或是加以補完 : 不然有人直接找人代替發文,不也是一種變相規避板規? : 但這件事顯然能被大家接受,理由就如同我上面說的~代替發文者自然要對該文負責 : 我覺得板規是對於"文章"與予規範 : 而不是針對"版友"規範~所以大可不必這麼計較拉 如果這麼說,鎖文+刪文就足以規範"文章"了,為什麼又要以"水桶"為管理手段呢? 水桶針對的是"發文者" 實際上是無法把"文章"與"發文者"如此乾淨的切割,彼此還是有必然的關係存在 : 再者 : : 之前也曾有板友因為借帳號給被水桶者 : : 結果鬧得整個板面雞犬不寧 : : 可謂殷鑑不遠 : 針對這種狀況~還是一樣的看法:板規是針對"文章"與予規範 : 這樣事情就好釐清多了~ : (會被發現是借帳號,必然是發文內容引起爭議違反版~不然其實沒差...) : 一點小小的看法,請大家參考。 事前規範總比事後吵翻天好 前例就是B被桶 A借B帳號 被當成multiple id 所以A也被桶 然後A再來大鬧 倒處喊冤 po文鬧板 最後好像大家都是壞人 就是A被冤枉最倒楣 實則他從頭到尾沒有負起借帳號應有之責 問題就出在沒有合理規範 導致徒然浪費許多公有資源 而最後結果也並不符公義 -- God is nowhere~~ God is now her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9.210.140.240

02/08 02:02, , 1F
哈哈哈~突然發現我好白癡 sorry~熊熊以為是買賣文
02/08 02:02, 1F

02/08 02:05, , 2F
呵呵 因為看到8000元吧~~
02/08 02:05, 2F

02/08 02:06, , 3F
如果是這一篇那的確不洽當 應該視為分身ID處理,看錯再次道歉
02/08 02:06, 3F

02/08 02:07, , 4F
重點應該是該文章明顯指出是水桶者請託別人規避板規po文
02/08 02:07, 4F

02/08 02:09, , 5F
所以我認為理應當成分身處理 ~
02/08 02:09, 5F

02/08 02:18, , 6F
嗯嗯 感謝參與討論 這也是我的意思
02/08 02:18, 6F
文章代碼(AID): #19ZSTLaT (Sub_DigiTech)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9ZSTLaT (Sub_DigiTe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