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幫水桶代po之行為應加以規範

看板Sub_DigiTech作者 (硬三 )時間16年前 (2009/02/08 14:4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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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uwmtsa的看法, 我跟aloke的看法一致 :) 如果該版友被水桶,然後請別人代po文, 而代po文的內容若是OK的,那就沒關係。 如果該版友被水桶,然後請他人代po文, po文的內容又違反版規(如人身攻擊), 或是再引起戰文,(例如代原po繼續吵架) 則代po的人,一樣水桶處分, 因為既然幫po,那也同時要為該文章內容負責, 而被水桶者,則再加重處分。 這樣大家如何呢? in3 ※ 引述《uwmtsa (Cha)》之銘言: : ※ 引述《aloke (人生有一半是失眠)》之銘言: : : 我覺得這跟分身 ID 的狀況不太一樣,是有 "另一位板友" "表明了他的身分" 替 : : 被水桶的人發文,而發文的內容不違反板規。也就是站在"另一位板友" 的立場上, : : 他的文章不違規也沒有造成版面危害,也不是水桶者的共犯,他跟被水桶者的 : : "私交" 我們當然是無權過問 ~ (當然他代波別人的文章,就要為該篇文章負責, : : 假使該文章違反板規或者延續了戰端,毫無疑問就一起處置。而如果查代 PO 者根 : : 本是分身 ID,當然就是直接就分身 ID 處理 ~) : : 就好像我有個朋友偷東西被抓了,總不能因為我是他朋友,所以連我一起抓去關吧?? : : 我什麼也沒做,沒危害到社會大眾,也沒幫助他犯案阿 ~~ !!! : : 以上是我的想法,結論是我認為要另立規定圍堵這樣的行為對板上不會有什麼壞影響, : : 因為這種案例也不多,(想想"找人代波"本身也是個門檻)還不至造成問題需要去規範, : : 但個人覺得沒必要 ~~ : Well...如果要拿偷東西這種例子.... : 如果今天有人被"收押禁見",透過管道遞張紙條出來,都算是不合法的 : 而且此例一開 : 事實上水桶形同虛設 : 水桶其實就是禁言,不管你在水桶期間"將要"or"可能"發表的言論是否違規 : 如果說因為代po的言論不違規就可以不處理 : 那就不需要水桶,警告就好了,警告不能再發"違規"的言論 : 此外借帳號如何處理也該明確規範 : 否則我跟同學借個帳號po文 : 等到被抓 我再請他在異地login 馬上就可以脫責了 : "目前"代po似乎還沒出事,但是不表示就不會有人利用這樣的漏洞 : 否則根本就不會出現水桶後找人代po的情形 : 事前的防微杜漸總是比事後的亡羊補牢付出的代價少些 -- ≡.◥ 蜘蛛人 鐵金剛 ▲﹀ 老人家 _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81.251 ※ 編輯: in3 來自: 118.170.81.251 (02/08 14:48) ※ 編輯: in3 來自: 118.170.81.251 (02/08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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