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幫水桶代po之行為應加以規範
關於uwmtsa的看法,
我跟aloke的看法一致 :)
如果該版友被水桶,然後請別人代po文,
而代po文的內容若是OK的,那就沒關係。
如果該版友被水桶,然後請他人代po文,
po文的內容又違反版規(如人身攻擊),
或是再引起戰文,(例如代原po繼續吵架)
則代po的人,一樣水桶處分,
因為既然幫po,那也同時要為該文章內容負責,
而被水桶者,則再加重處分。
這樣大家如何呢?
in3
※ 引述《uwmtsa (Cha)》之銘言:
: ※ 引述《aloke (人生有一半是失眠)》之銘言:
: : 我覺得這跟分身 ID 的狀況不太一樣,是有 "另一位板友" "表明了他的身分" 替
: : 被水桶的人發文,而發文的內容不違反板規。也就是站在"另一位板友" 的立場上,
: : 他的文章不違規也沒有造成版面危害,也不是水桶者的共犯,他跟被水桶者的
: : "私交" 我們當然是無權過問 ~ (當然他代波別人的文章,就要為該篇文章負責,
: : 假使該文章違反板規或者延續了戰端,毫無疑問就一起處置。而如果查代 PO 者根
: : 本是分身 ID,當然就是直接就分身 ID 處理 ~)
: : 就好像我有個朋友偷東西被抓了,總不能因為我是他朋友,所以連我一起抓去關吧??
: : 我什麼也沒做,沒危害到社會大眾,也沒幫助他犯案阿 ~~ !!!
: : 以上是我的想法,結論是我認為要另立規定圍堵這樣的行為對板上不會有什麼壞影響,
: : 因為這種案例也不多,(想想"找人代波"本身也是個門檻)還不至造成問題需要去規範,
: : 但個人覺得沒必要 ~~
: Well...如果要拿偷東西這種例子....
: 如果今天有人被"收押禁見",透過管道遞張紙條出來,都算是不合法的
: 而且此例一開
: 事實上水桶形同虛設
: 水桶其實就是禁言,不管你在水桶期間"將要"or"可能"發表的言論是否違規
: 如果說因為代po的言論不違規就可以不處理
: 那就不需要水桶,警告就好了,警告不能再發"違規"的言論
: 此外借帳號如何處理也該明確規範
: 否則我跟同學借個帳號po文
: 等到被抓 我再請他在異地login 馬上就可以脫責了
: "目前"代po似乎還沒出事,但是不表示就不會有人利用這樣的漏洞
: 否則根本就不會出現水桶後找人代po的情形
: 事前的防微杜漸總是比事後的亡羊補牢付出的代價少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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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70.81.251
※ 編輯: in3 來自: 118.170.81.251 (02/08 14:48)
※ 編輯: in3 來自: 118.170.81.251 (02/08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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