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幫水桶代po之行為應加以規範
※ 引述《ad47 (!)》之銘言:
: ※ 引述《chingsong (蕉城浪子)》之銘言:
: : 該系列的貼文,我也去看過了
: : aloke 版主的處理方式沒有錯
: : 不管究竟是不是分身,如再加入戰局,則版主當然就必需處理
: : 不過,代po的部份,只是針對專業來發表看法
: : 以其內容,也無法送帳號部門來申請雙重ID查詢
: : 至於,對於代PO方面之建議
: : 如果,代PO未鬧版與違及版規,目前各大版都不禁止
: : 但代PO,不管是不是分身,除了停權外,尚可申請雙重ID查詢
: : 本組不必另行規定
: 關於罰則針對文章內容處理我認同
: 但對於代po文我有點異議
: 就是這樣是否算是變相"共同帳號"?
: 因為該文章無論被水桶者是否再繼續參予討論
: 都不會有內容被扭曲、訊息錯誤甚至是發生即刻的危險
: 所以被水桶者沒有"即時發言"的必需性
: 此時如果有人繼續為被水桶者發言參予討論
: 變成很明顯被水桶者A是該篇發言的行為人
: 但是同時代為發言者B卻也是該帳號的擁有者,且同時有屬於自己的發言
: 這樣不就是一種"共用帳號"?
: 共用帳號在PTT是不被接受的吧?
: 我認為此時要發言還不如使用分身來的更洽當
: PTT是有同意每人可以有兩個帳號是吧!
: 至於分身是否"重複針對被水桶文章(原因)"再度違反板規
: 應該另外處理
: 變成"故意重複註冊以規避本規則適用之情形",這樣是可以視為同一人處理。
: 一點小小看法。
你說的問題關鍵就在到底是 "真的代波" 還是 "分身",若是真的代波,
則代波者就要為他波文的內容負責。
若他是分身,不管他有沒有波文章或者鬧板,應該都是不被允許的 ~
另外如果目的是要防止分身發文,我們就是算立規定防堵代波行為也沒用,
因為他甚至可以不用說他是代波,直接用另一個 ID 上來發言就好了 ~
而分身的行為,其實是 "是難查" 而不是 "沒有現存規定抓他"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1.185.189
※ 編輯: aloke 來自: 122.121.185.189 (02/08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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