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建議] 幫水桶代po之行為應加以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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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這不是第一個案例. 但就藉此例提出來討論. canon5d於DSLR板於2/4經下列公告水桶. #19YMNhI8. 18211 ! 2/04 aloke □ [公告] 關於8000元E1 一文. 同日即寄信給enohs請求代po下列兩篇文章. #19YN4qg6. 18213 2 2/04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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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敝人的看法:. 固然借屍還魂不是件好事情,. 但是只要一切依現有板規在走也是不致於造成大亂. 怎麼說呢?. 首先你舉的這次借屍還魂例子是篇買賣文章,. 買賣文章在板上自有規範po文資格、條件、次數等等限制. 所以固然水桶者找人代為發文買賣,理論上也不會造成版面混亂. 而對於代為po文以規避發文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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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l.....標題就有[作品]了,怎麼會是買賣文章?. 後來推文討論的跟買賣更是無關. 也許您再看清楚一點再來討論會比較好....所以這邊都文不對題喔~~是低,合乎"現行"規定,但不代表合理,所以要提出討論,或是加以補完如果這麼說,鎖文+刪文就足以規範"文章"了,為什麼又要以"水桶"為管理手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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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跟分身 ID 的狀況不太一樣,是有 "另一位板友" "表明了他的身分" 替. 被水桶的人發文,而發文的內容不違反板規。也就是站在"另一位板友" 的立場上,. 他的文章不違規也沒有造成版面危害,也不是水桶者的共犯,他跟被水桶者的. "私交" 我們當然是無權過問 ~ (當然他代波別人的文章,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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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l...如果要拿偷東西這種例子..... 如果今天有人被"收押禁見",透過管道遞張紙條出來,都算是不合法的. 而且此例一開. 事實上水桶形同虛設. 水桶其實就是禁言,不管你在水桶期間"將要"or"可能"發表的言論是否違規. 如果說因為代po的言論不違規就可以不處理. 那就不需要水桶,警告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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