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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 幫水桶代po之行為應加以規範
共 12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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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Re: [建議] 幫水桶代po之行為應加以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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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wmtsa
(補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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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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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5 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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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我再以幾位板主的邏輯做個假設. 如果某A在 2/1 po了一篇買賣文. 照板規同id七天內不可再po買賣文. 於是某A情商某B於 2/3 代po買賣文並註明是代某A po文. 同樣的某B代po內容也不違反板規. 某A某B也確認是不同人不同ip(所以沒有分身問題). 這樣是否可行呢?. --.
#11
Re: [建議] 幫水桶代po之行為應加以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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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ingsong
(蕉城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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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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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0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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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世界,沒看到本人之下,是不是以分身或是代PO,都無法判定是不是本人或真的請人. 代po. 停權的標準是有否違及版規. 如無違及版規,我們當然不能作任何處分. 如違及版規,版主可停權並能懷疑是否為分身. 因此,標準是"由版主判斷是否違及版規". --.
一切有為法
.
如夢幻泡影
.
如露亦如電
.
應
#10
Re: [建議] 幫水桶代po之行為應加以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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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wmtsa
(Cha)
時間
1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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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0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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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各位的意見我都仔細看了. 我想再確認一下. 所以被水桶後. 用分身po文 不管內容是否違規 都以違規論 輕者分身水桶 重者砍id. 但是如果請他人代po 只要內容不違規 就沒有關係. 是這個意思嗎???. --. God is nowhere~~. God is now here!. --
#9
Re: [建議] 幫水桶代po之行為應加以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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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oke
(人生有一半是失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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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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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08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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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問題關鍵就在到底是 "真的代波" 還是 "分身",若是真的代波,. 則代波者就要為他波文的內容負責。. 若他是分身,不管他有沒有波文章或者鬧板,應該都是不被允許的 ~. 另外如果目的是要防止分身發文,我們就是算立規定防堵代波行為也沒用,. 因為他甚至可以不用說他是代波,直接用另一個 ID 上來
#8
Re: [建議] 幫水桶代po之行為應加以規範
推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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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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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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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08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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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罰則針對文章內容處理我認同. 但對於代po文我有點異議. 就是這樣是否算是變相"共同帳號"?. 因為該文章無論被水桶者是否再繼續參予討論. 都不會有內容被扭曲、訊息錯誤甚至是發生即刻的危險. 所以被水桶者沒有"即時發言"的必需性. 此時如果有人繼續為被水桶者發言參予討論. 變成很明顯被水桶者A是
(還有102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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