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幫水桶代po之行為應加以規範

看板Sub_DigiTech作者 (蕉城浪子)時間16年前 (2009/02/10 15:55),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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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wmtsa (Cha)》之銘言: : 推 ad47:PTT站規允許每個使用者擁有兩個ID...沒理解錯的話 02/08 18:12 : → ad47:然後我覺得代po的爭議應該是共用帳號而非分身 因為不是分身 02/08 18:14 : → aloke:站規允許兩個 ID ?? 哪邊可以看到站方規定阿 ?? 02/08 18:33 : 推 ad47:ID_Multi版至底有寫到 多重ID備查後會保留最常用之兩帳號其餘 02/08 21:13 : → ad47:砍除 02/08 21:13 : → aloke:哇勒...所以有分身是合法的 ~_~ 02/09 00:43 : 推 ad47:如果理解沒錯是合法 不過違反規定時以分身規避還是等同違法 02/09 01:49 : → uwmtsa:我的理解是有分身合法 被桶期間以分身同板發文違規 right? 02/09 04:45 : 推 ad47:一般看板如果發現是水桶分身,是這樣處理沒錯 02/09 10:55 : → bbbing:分身帳號是允許的,但是不允許用來規避水桶 02/09 12:21 : → aloke:恩恩 所以如果發現是分身的話,就把分身也水桶 ~ 這沒問題 02/09 16:30 : 不好意思 各位的意見我都仔細看了 : 我想再確認一下 : 所以被水桶後 : 用分身po文 不管內容是否違規 都以違規論 輕者分身水桶 重者砍id : 但是如果請他人代po 只要內容不違規 就沒有關係 : 是這個意思嗎??? 網路世界,沒看到本人之下,是不是以分身或是代PO,都無法判定是不是本人或真的請人 代po 停權的標準是有否違及版規 如無違及版規,我們當然不能作任何處分 如違及版規,版主可停權並能懷疑是否為分身 因此,標準是"由版主判斷是否違及版規" -- 一切有為法 如夢幻泡影 如露亦如電 應作如是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2.48

02/10 16:28, , 1F
他文中開宗明義就聲明是代po的 很好判定 QQ"
02/10 16:28, 1F

02/10 16:48, , 2F
如果同ip或相似ip讓板主認為是分身應該就可以申請了
02/10 16:48, 2F

02/10 16:49, , 3F
但是自己承認代po的比較微妙,因為會變成隱瞞的反而沒事
02/10 16:49, 3F

02/10 22:45, , 4F
代po的內容,若不犯板規的話,應該就可以吧?
02/10 22:45,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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