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二手鏡頭買賣糾紛
原文恕全刪
以下也是本人曾遇過的買賣糾紛
純經驗分享
大約也是兩三年前,一樣是在ptt的DC_SALE板交易鏡頭
那時我賣的是Tamron 18-250mm for Nikon這管旅遊鏡
因為買家當時橋不出時間,於是請他的友人代為跟我面交
看得出他的女性友人完全不懂,就只能看看外觀是否正常
雙方都沒帶機身也無法測試就是
隔了兩三天,還記得那天是中秋節
買家打來電話,說這顆鏡頭有問題想跟我退貨
因我人在外面,當時不太方便說電話
於是請他寫個站內信or簡訊給我,跟我說一下鏡頭那裡出問題
回家後有收到他的訊息,意思是這顆鏡頭有垂頭的問題
我個人的認知是,垂頭在長焦變焦鏡上屬正常使用現象
當時也有註明鏡頭使用超過一年,本身鏡頭上的LOCK鍵無損壞亦可正常使用(但僅限鏡頭
變焦至最廣視角)
產品本身無瑕疵或損壞,要這樣退貨當時我堅決不同意
幾次跟對方交涉後(記得當時是站內信or msn),仍然無法取得共識
最後我徵求對方同意,把買賣過程及後續買家反應鏡頭垂頭問題po在本版
參考眾網友回文或推文,決定此垂頭究竟是否屬正常現象
當然我有說文章我po,但會盡量以客觀立場陳述事實經過
對方也同意了
po完文後沒多久,大致看得出板友們認定此鏡頭垂頭現象屬正常情況(推文9成比例)
我也跟對方說明,並且詢問我內文中若有太主觀的口氣,還請告知我再編輯文章
接著換他不高興了
說今天這件事根本沒必要po板上請眾人定奪(明明我有先詢問過,哭哭)
對我來說就是告一段落,我就沒繼續管
然後對方msn暱稱看得出在靠北我這賣家的行為
我也沒回應,把對方封鎖加刪除就沒事了
我在ptt或露拍、DC VIEW這些地方都有交易過的經驗
有時就運氣問題吧,好的買賣家絕對是佔大多數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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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這方面就認知不同,或許像您說的
我理直氣狀的原因在於對「這顆鏡頭」的垂頭現象屬正常狀況
故我當時沒在售出說明時更進一部詳述
或許買賣過鏡頭幾次,像對焦環稍微脫漆或是那幾個小到不行的入塵,都當作見怪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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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當初賣這鏡頭不算太貴 @@
當時我的認知是,高價點的鏡頭"好像"有防垂頭的機制(會說好像是代表我現在仍不確定)
但是要比較的話,我建議還是拿相同鏡頭來比會比較洽當
之前我用Sigma 70-300好像就不會垂
另外一提,賣東西時我不確定您的po文方式
我的話就交待幾個重點部份,像是幾成新,外觀有無損壞,是否過保,那裡自取...等
垂頭這部分,對方沒問我還真的不會主動告知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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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產生了垂頭到底是正常還是不正常的兩派說法
我再退一步說好了
今天我賣鏡頭有提供面交服務
而垂頭這件事是買方交易後過了幾天才跟我反應的
不是在面交前與我私訊詢問,而本人有欺騙事實
本身的認知是面交時對方沒反應出鏡頭問題,就當作交易成立
還是買家隔兩天問我垂頭的情況,我則要斬釘截鐵表達我使用時完全沒垂頭現象
這樣不知是否比較好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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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前輩,只是個小蛇蛇 ._./
但話說我現在po出來的只是我局部的印象,那次是事發不到一週內馬上po出來
怎麼當時同意垂頭屬正常現象的人一堆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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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賣過機車的離和器總成,通常這東西大家看看外觀可以用就差不多了
沒想到買家直接在捷運站前拿工具給他拆解起來,經過的路人都在看阿
是說這樣驗貨也是沒有錯啦,只是頭一次遇到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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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前面這三行的推文內容,尤其是第二行「只要伸縮的鏡頭都會垂頭」
是否我可更進一步解釋為「垂頭在變焦鏡屬正常現象」?
您後面雖提到與使用習慣頻率有關,只是時間發生先後的差異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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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頭到底算不算「損壞」,說真的我還沒辦法回答出
如果要用一句話來解釋,「變焦鏡垂頭是正常現象」 我頂多只會這樣形容它
至於您提到的,販售物品只要跟新品不一樣,應有義務告知
不知您是否有買賣過車輛的經驗(因車輛也算交易認知常有糾紛的一塊市場)
您可以看看各大車商的拍賣網頁,或自用車出售的說明也可
不都簡單寫著年份、使用里程、引擎有無大修、外觀顏色...等大項目
是否有人能鉅細靡遺的寫出各零件使用狀況,我先抱持著懷疑的立場
然後我剛到DC-SALE板搜尋了18-200或18-250這類旅遊鏡的關鍵字
使用年份及快門數比我當時賣的這顆鏡頭兩三倍的大有人在
但怎麼沒幾篇提到有垂頭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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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當初我回這篇文時,是希望有良性的討論
而不是淪為筆戰的所在
順帶一提,在您之前的推文中似乎有些矛盾
「變焦鏡垂頭不是一定,那是你使用過當
我變焦用3年一樣沒垂頭現象,同款鏡頭很多人都是垂頭
有些人使用就是很粗魯,所以垂頭不是一定」
「我用的是sigma 17-70,這顆垂頭的一堆
只要伸縮的鏡頭都會垂頭,使用習慣好可以慢一點產生
就如soudly大說的,那是阻尼的關係」
一開始說到不是每顆變焦鏡都會垂頭
但接著又說只要是變焦鏡都會垂頭
我還真的被搞得有點亂
您的推文及想表達的意思我已明確瞭解
當初發生這件事時我也是疑惑著到底我的觀點是否正確
說到底我也是看回文及推文風向,再決定自己說話要多大聲
您舉闖紅燈例子我也想反駁一下,闖紅燈這行為本身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違規了只要舉證得出,我再繼續辯解就是硬凹
不然您看biker或car板,一堆行車紀錄器記載著各種親身遇到的違規內容及車禍
您覺得鄉民說了算?只要三寶就一定是肇事主因?
大家都有眼睛跟判斷力,要出來罵或酸也會引用法條
但買賣交易規範內其實沒明訂出「垂頭」這部份到底該不該主動告知
說穿了就是版規沒寫,文章內容各自心證
當時我的確也徵求對方同意,po在本版參考眾人觀點以決定最後處理方式
這種事無法請板主定奪,這種事沒有法律及規定規範下,誰說的算
只好參考眾人意見,或是您覺得推文中認為「垂頭屬正常現象」的都是我的親友團?
另外,我也只是分享自己的經驗
相信您日後在販賣物品時,一定會更詳盡地把物品內容完完整整地描述出
而不會像我遇到這樣的糾紛
謝謝指教
※ 編輯: seric34 來自: 118.161.242.9 (12/25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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