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NCC:未要求補發SIM卡必須報案 將與電信業者溝通

看板MobileComm (行動通訊)作者 (小雲)時間1小時前 (2026/01/02 17:06),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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蠻擾民的 萬一SIM卡不見就挺麻煩的 而且感覺對於打詐效果不怎麼樣 國外打詐是直接把一週或一個月電話打超標的列為詐騙集團 例如一週打200通的直接列為詐騙集團 誰正常人一週打200通電話 我認為這樣打詐騙挺有效的 一週打200通以上電話 可能有部分企業會有需求 比方說銀行 但若真的要打200通以上也可以改成需要申請 並且接受審查 那就行了 ※ 引述《DDDDRR (中壢樹屋)》之銘言: : 1.原文連結: : [32m連結過長者請使用短網址。 : 2.原文標題:NCC:未要求補發SIM卡必須報案 將與電信業者溝通 : 標題須完整寫出且須符合內文(否則依板規刪除並水桶)。 : 3.原文來源(媒體/作者):中央社/中央社記者趙敏雅 : [32m例:蘋果日報/王大明(若無署名作者則不須) : 4.原文內容:NCC修正「電信事業提供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有媒體報導,電信門市人員表示,民眾若遺失SIM卡,須先至派出所報案,取得遺失證明後才能補卡。對此,NCC回應,新制並未要求民眾必須報案,今天下午將找電信業者溝通。 : 根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修正的「電信事業提供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用戶申請更換SIM卡或補發SIM卡時,電信事業應請用戶說明申請原因及目的,並提供證明資料,電信事業得依KYC(Know Your Customer,認識你的客戶)審核結果予以酌核。 : 有媒體報導,電信門市人員表示,民眾若遺失SIM卡,須先至派出所報案並取得遺失證明才能補卡。對此,NCC主秘黃文哲澄清,新制並未規定民眾須先報案、取得遺失證明才能補卡,今天下午將找電信業者溝通釐清。 : 黃文哲說明,指引所稱的證明文件,並非專指須向警察機關申請的遺失證明,「申請補卡的狀況很多,如火災仍有相關紀錄,但掉水溝怎麼證明,民眾可以提供遺失的說法,並留下切結書或生物特徵,電信業者必須審核」。 : 他表示,電信業者應盡到KYC(Know Your Customer,認識你的客戶)義務,可從申請更換或補發的頻率、停話時間與民眾說法是否一致等,判斷是否存在異常風險,「如果一個人頻繁換卡、補卡,這時就算有報案證明,都要非常警覺」。 : 黃文哲強調,申請更換SIM卡或補發SIM卡是民眾的權利,新制主要是防堵詐騙集團,因此要求電信業者強化審核、落實KYC機制。(編輯:楊凱翔)1150102 : 請刊登完整全文(否則依板規刪除並水桶)。 : 5.心得/評論:j家可以回家不用湊熱鬧了 : 一如往常 : NCC說了 沒有這樣要求民眾要報案才能補sim/esim : 下午會再找電信業者說 : [32m內容須超過繁體中文30字(不含標點符號)。 : ──────────────────────────────────────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169.15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767344796.A.8D1.html

01/02 17:09, 1小時前 , 1F

01/02 17:12, 1小時前 , 2F
不行啦,這樣會擾團
01/02 17:12, 2F

01/02 17:16, 1小時前 , 3F
臺灣業務 應該一週都超過200通
01/02 17:16, 3F

01/02 17:16, 1小時前 , 4F
詐騙集團:不要啊轉彎啊…我們遺失證明都印好了耶
01/02 17:16, 4F
文章代碼(AID): #1fLugSZH (MobileCo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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