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NCC:未要求補發SIM卡必須報案 將與電信業者溝通

看板MobileComm (行動通訊)作者 (中壢樹屋)時間2小時前 (2026/01/02 13:0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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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文連結:s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601020083.aspx [32m連結過長者請使用短網址。 2.原文標題:NCC:未要求補發SIM卡必須報案 將與電信業者溝通 標題須完整寫出且須符合內文(否則依板規刪除並水桶)。 3.原文來源(媒體/作者):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趙敏雅 [32m例:蘋果日報/王大明(若無署名作者則不須) 4.原文內容:NCC修正「電信事業提供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有媒體報導,電信門市人員表示,民眾若遺失SIM卡,須先至派出所報案,取得遺失證明後才能補卡。對此,NCC回應,新制並未要求民眾必須報案,今天下午將找電信業者溝通。 根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修正的「電信事業提供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用戶申請更換SIM卡或補發SIM卡時,電信事業應請用戶說明申請原因及目的,並提供證明資料,電信事業得依KYC(Know Your Customer,認識你的客戶)審核結果予以酌核。 有媒體報導,電信門市人員表示,民眾若遺失SIM卡,須先至派出所報案並取得遺失證明才能補卡。對此,NCC主秘黃文哲澄清,新制並未規定民眾須先報案、取得遺失證明才能補卡,今天下午將找電信業者溝通釐清。 黃文哲說明,指引所稱的證明文件,並非專指須向警察機關申請的遺失證明,「申請補卡的狀況很多,如火災仍有相關紀錄,但掉水溝怎麼證明,民眾可以提供遺失的說法,並留下切結書或生物特徵,電信業者必須審核」。 他表示,電信業者應盡到KYC(Know Your Customer,認識你的客戶)義務,可從申請更換或補發的頻率、停話時間與民眾說法是否一致等,判斷是否存在異常風險,「如果一個人頻繁換卡、補卡,這時就算有報案證明,都要非常警覺」。 黃文哲強調,申請更換SIM卡或補發SIM卡是民眾的權利,新制主要是防堵詐騙集團,因此要求電信業者強化審核、落實KYC機制。(編輯:楊凱翔)1150102 請刊登完整全文(否則依板規刪除並水桶)。 5.心得/評論:大家可以回家不用湊熱鬧了 一如往常 NCC說了 沒有這樣要求民眾要報案才能補sim/esim 下午會再找電信業者說 [32m內容須超過繁體中文30字(不含標點符號)。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102.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767330349.A.8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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