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Linux ]
討論串[問題]硬體廠商的driver是否需用GPL規則?
共 28 篇文章
內容預覽:
說真的對於一個合格的Linux使用者來說, 這應該不是問題. 只是目前我覺得所謂的合格使用者太少了, 玩linux不會寫程式. 最少修改一下要會吧.... 扣除少數真的是"創新"的硬體, 大多數的硬體只不過是延續舊的架構. 這時候只要把VID, PID改一下, 通常可以用, 舉個最明顯的例子就是.
(還有240個字)
內容預覽:
※ 引述《WolfLord.bbs@ptt.cc (呆呆小狼 N )》之銘言:. > 釋出原始碼讓用戶自行編譯這個動作基本上已經符合GPL的基本要求,無規避的. > 問題。這樣做最大的意義在於 FSF 的基本概念:軟體無價,服務有值。由於FSF. > /GPL作業系統原則上可以讓使用者
(還有637個字)
內容預覽:
抱歉,近日比較忙沒立刻回文。這有幾點因素:. 1.WINDOWS或其他商業OS上的支援可以立刻獲得商業利益,因此優先開發。(作. 業系統的商業保護與商業合作。). 2.FSF/GPL作業系統上商業利益一般比較差(除非像IBM自家推自家用)所以開發. 優先權比較低。(用戶願意付費的採購意願). 3.F
(還有543個字)
內容預覽:
※ 引述《WolfLord (呆呆小狼)我在一個whylinuxisbetter的網站,看到一個描述Linux的缺點,上面提到:在一個月內出現的新硬體(ex:VGA),你的Linux有很高機會不能用,. 在這件事情的上面的關鍵點是否是driver呢?. 我有點看法是...如果廠商能用一定方式來規避G
(還有224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