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舉發] 連署罷免版主(原PO己被水桶中故代轉錄)

看板CodeJob (BBS架站)作者 (KeJyun)時間11年前 (2013/06/30 00:34), 編輯推噓22(231129)
留言153則, 1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10 (看更多)
我只是跟鄉民進來看熱鬧的,我沒有從頭參與整個過程 但我大致看了一下來龍去脈,把一些重點整理一下 相信大家都是工程師,會比較想要看有邏輯性的東西 如果有任何問題或建議,歡迎提出 ============================ 罷免立場: 噓文的人無論任何原因即永久水桶,解除水桶需要寫悔過書一份 版主立場: 版規有規定,如果違反版規,就需要照版規處理 ============================= 我仔細的去找了一下版規,還真的挺難找的 先是看到了這一篇 文章代碼(AID): #1CRNop-5 (CodeJob) [ptt.cc] [公告] 版規相關討論移入精華?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odeJob/M.1282243763.A.F85.html 到了精華區 z -> 7,我傻眼了,那不是分隔線嗎,版規在哪??? 最後在 z -> 6 -> 1 -> 1,找到了版主的版規 文章代碼(AID): #1CO5IJxg (CodeJob) [ptt.cc] [公告] CodeJob 板管理辦法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odeJob/M.1281381523.A.EEA.html 看了看,也沒有看到噓文的相關規定(見鬼了!?) 然後再來透過搜尋作者搜尋版主名字,終於找到了噓文的相關規定 文章代碼(AID): #1CaJ4A7x (CodeJob) [ptt.cc] [公告]禁止噓空白文-Part II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odeJob/M.1284583690.A.1FB.html 規定裡面有提到 2.空白文未確定落實前(定義:空白長達八小時以上,且期間無發生 PTT系 統問題。)口快手賤酸文者(酸文定義:,內容帶嘲諷或空白、無 意義符號),很可能會面臨警告,或遭追討悔過書。(視酸文內容而定。 )然而不管如何,噓空白文一律浸水桶,每行罰悔過書一篇。 ==================================== 我本來以為是版規沒有規定或寫得模糊不清,才會造成這樣的爭議,但我目前的感覺 ,事實上就是版友真的有違反版規,版主也真的照版規規定執行,先不管罷免者認為 規則多麼的爛,白紙黑字已經寫清楚,版規就像法律一樣,你到人家家裡玩,就要用 人家的家規(版規)去玩,就像你到八卦版,還是不管什麼樣的論壇,你都一定要遵守 人家訂定的遊戲規則去玩,而不是遊戲規則都不看,出事了就找藉口。 =================================== 我對罷免的人建議: 我想這是個民主的社會,如果認為版規不合理,你可以先要求版主修改版規,而不是 直接去罷免版主,如果在建議版主後,版主還是沒辦法提出可以維護你們權益的疑慮 ,那我想到時再去罷免版主也不遲。只是我想CodeJob版不是八卦版,不是人人都想要 每天義務的去維護版上文章的整潔,所以建議罷免的人就要推舉人出來當版主,將版 規訂定的更加完善,而不要只是罷免後射後不理,讓CodeJob版更亂,我想這不是大家 所樂見的。 我對版主的建議: 到你家玩要照你的遊戲規則(版規)去玩這點沒有問題,但是如果規則讓人家有疑慮, 我想我們也不是獨裁的社會,需要對有疑慮的規則去進行修改,規則沒有那麼完美, 就像寫程式一樣,你再怎麼厲害,你也會出現邏輯錯誤需要去修bug,而雖然要按照 版規規定去遵守發言規則,建議版規無論如何都要置底,不然真的是有點難找,我找 了10幾分鐘才找到,置底的目的是讓那些被你殺死(水桶)的人,知道自己是怎麼死的 ,不然沒有人那麼有耐心去找出你真的的規定,因為精華區還有歷史的版規,那到底 是要看哪個版本的版規才呢? 精華區對我的定義通常都是放一些過去的舊資料,你版 規放那,是代表那是過去版規還是現在的版規? 要就要把現在的版規公告出來置底讓 大家都知道,而不是讓大家有疑慮去瞎猜,不然我想再多換100個版主,爭議還是在。 這只是自己觀察的一點小小建議,希望大家都是工程師,讓所有的邏輯來龍去脈都搞清楚 不要再出現這種爭端了,如果有建議歡迎提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9.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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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集:上面亮閃閃那行,還有下面那行有寫,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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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過不知道寫在問題集算不算版規的一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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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政府也能問題集來解決最近服協議遂條表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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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大概是今日最像人話的一篇文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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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狹隘到只能 if el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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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水看一堆人被桶死了才知道不能噓文(白色恐怖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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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指證,因為精華區中原來有一個接案資料庫我後來刪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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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導致移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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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關於置底問題:看板能置底的文是有限制的,所以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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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公告置底是不可能的,也因此才會有FAQ這種簡明說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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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而一般各版(包含本板)置底都是要通告的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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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規通常是最不可能不出現置底的,你能想像八卦板把板規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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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精華區的情況嗎,要移也是其他的移到精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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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也可以把板規一併寫道常見問題 把所有的規定都詳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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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將本板的簡明使用說明置底,然後於文內告知板規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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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所在也是目前常見的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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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人家有疑慮的就是,板規難找不清楚規定,所以事情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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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變成這樣,如果你還是要用這樣的理由不把板規弄清楚好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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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想你還是會持續的再處理這樣的紛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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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從來就不難找吧! 縱使我把板規寫到進版,以現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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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況,閣下認為多少人會真的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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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要解決問題,而不是守著舊規定思維不知變通,只會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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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更加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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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來不認為有人會看,只是如果被你殺死的人,我想他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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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把FAQ複製一份到進版好了,我們可以看看下次是不是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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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想要找出來他是怎麼死的,找不出來就罷免你,不是現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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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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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會主張沒有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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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怎麼死的就會去找,置底是一定最好找的,而不是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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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理由說他們都不看,然後就不把規定講清楚,這不是解決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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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的辦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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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說好了,規定一直都很清楚。而且重點也都置底了。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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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放暑假就會有一堆人跑來這邊看了不滿意就大吵大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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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邊放的是專案,接案人並不受顧於發案人。而是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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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與賣的雙方,金額如何只有成交才算數,也只有成交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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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交易價金問題,沒有什麼技術值不值錢的問題,也沒有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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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不血汗的問題,要血汗也是接案人自己去壓榨的,關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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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都沒問題 那為什麼不能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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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事?自由市場本來就是買與賣match與否,不合發案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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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74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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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shiva照片不行為什麼文就可以隨便眉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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豈不就是在公開場合公然輪姦現任總統?我是覺得版主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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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隨便類比了,這樣只會越來越像joke版,大家就事論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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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很好?而且我何時說過照片不行了?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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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歡迎任何路人塗鴉你的作業,筆記,照片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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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這版上沒有人塗鴉過別人的照片,你這樣一直奇怪的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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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下去,只會模糊焦點,進而創造笑點(還是這就是你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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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你應該去查查創用CC授權/GPL,難道那些人都是自願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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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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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好意思引用CC/GPL,人家有授權雖意塗鴉嗎?一個是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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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展示引用,一個是用了就要共產。哪一個允許塗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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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reativecommons.tw/explore "歡迎別人複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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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甚或改作其作品" 誰跟你說不能在上面塗鴉了?GPL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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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歡樂了,GPL就是讓你改東改西的啊...真是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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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引用,修改了嗎?推文,噓文可是在原著上塗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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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連推文都覺得是在塗鴉了嗎?該不會連推文都要悔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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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 :) 而且推/噓文又改不到內文,還是你把整個entry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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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著作?那這樣站方設計推噓文功能就是在誘人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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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根據本版處理噓文的原則,"雖然有這個違法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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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版主不會關掉它,但是用了就是幼稚,就要用大人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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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把方便當隨便,別人的修養當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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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寫悔過書懺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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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2:23, , 136F
版主請你冷靜一下看看你對這整件事的回應吧,什麼強姦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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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2:24, , 137F
稚都是你講出來的。等你冷靜了,再來討論"噓文"這件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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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2:24, , 138F
很不幸的,bbs系統就是把推,噓,本文存成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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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2:26, , 139F
你投稿雜誌文章,出版社也是弄成一本出來啊,但是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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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然有各自的著作權,跟存不存成一份倒是沒有絕對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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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2:27, , 141F
我才要告訴你,繼續這種兜圈子你也無法說服我的。自己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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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2:29, , 142F
搞清楚自己在做什麼,對誰有意義。只是找人抬扛只會讓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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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2:30, , 143F
被當不成熟看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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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2:30, , 144F
冷靜啊...(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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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稍微激一下而已,護衛隊就蜂擁而出...果然頗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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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WolfLord閣下花點時間去瞭解何謂立論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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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q 不是只有我不喜歡吧 還是你故意無視其他發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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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 按錯 看來我沒得發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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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5:04, , 149F
@ez880 唉呀,你怎麼噓了,這下子給了版主機會讓你禁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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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5:11, , 150F
本來是想用鍵頭的 按手機按錯 算了 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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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應該是照桶吧 悔過書就說不應該用手機推文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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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9:39, , 152F
@ez880 就相信你是按錯鍵,依判例警告一次。下次用手機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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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9:41, , 153F
按y以前稍為留意一下,沒enter之前都還有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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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HpmoVah (Code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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