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議事] 中日韓攝影的榮景與台灣攝影的困境

看板PhotoCritic (相片批評)作者 (喔~喔~)時間19年前 (2006/08/11 16:0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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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刪~ : 推 oohooh:說"白癡"是指"創作"吧,紀錄觀點當然不同。 08/10 02:15 : → oohooh:舉潘小俠真的是晚了點...... 08/10 02:19 : 謝謝樓上的意見, 這可能要看是指狹義的創作或廣義的創作 : 小弟在這裡指的是廣義的創作而言.... : (小弟以為紀錄是包含在創作裡面的一個小項目) : 那我換個例子試圖再說明看看: : : 畢卡索的畫風獨特讓大家驚艷, 假設我有個想表現的想法 : 我盡情的把他畫出來後, 卻發現我畫出來的畫作跟畢卡索很像 : 假設我還有類似的想法, 那我該不該繼續畫下去呢?? : 小弟心中的答案是要, 因為雖然我無法獲得像畢卡索一樣的掌聲 : 但只要那是我想要的東西, 我就該盡力去作 : : 如果例子還是舉的很爛, 還請見諒 >"< : ※ 編輯: andyjaw 來自: 211.21.21.82 (08/10 09:35) : ※ 編輯: andyjaw 來自: 211.21.21.82 (08/10 09:36) 我是傻傻地覺得我指的"創作"應該沒很狹義XD 我覺得作品的精神,那個梗是不是重覆了很重要。 假使某天你見到什麼大作,給你什麼啟發, 驅使你作了某些事,弄出了新意,這我倒還覺得是創作。 好比說你之前提的潘小俠, 他的蘭嶼跟王信有什麼不同?跟日據時代的高砂族有什麼不同? 我想這其中就能稱作你所謂"紀錄是包含在創作裡面"。 但是如果只是複製,或是換湯不換藥的作法。 我是不能認同這是創作。 舉個爛例子, 應該有看過"無人xx街頭"的作品吧, 那能叫創作嗎?應該叫試作or練習吧。 假始說, 恰巧某件作品完全是自己的創作,又完全和某人相同,(要這樣巧好像有點難) 而某人又先發表了, 在自己的心中是全然的創作沒錯, 但是在讀者的心中呢? 也許可以稱作"讀者心中廣義的創作"吧XD 假始說只是和某人有相同的啟發呢? 我會覺得自己很遜吧:這麼common的觀點簡直是自珍敝帚。 在我的想法裡: 每天帶著相機,用自己的觀點傻傻地佔有我所能佔有的, 我就很開心了。 但是這能叫創作嗎? 我想得再更加仔細,更加戒慎恐懼地斟酌, 畢竟能拍出一張稱得上"向某某大師致敬"的底片就足以讓我高興大半天了~ : → kirros:行吃飯 想爭出一片天 沒有他人不同 別人又怎能知道"你" ? 08/10 09:37 : → kirros:能把藝術當興趣 大概是幸福的 :P 08/10 09:37 : → kirros:咦 推文被修掉了 耶... 慶祝第一次推文被別人修掉 08/10 09:38 : Orz....kirros兄對不起....的確能把藝術當興趣是幸福的 XD : ※ 編輯: andyjaw 來自: 211.21.21.82 (08/10 09:39) : 推 kirros:修掉那行的推文....我想 也許是因為大哥您不靠攝影吃飯꘠ 08/10 09:44 : → kirros:如果想靠....<接下行> 哈哈 我還真龜毛.. :P 08/10 09:44 : 推 andyjaw:哈....kirros你補推的真好 XD 08/10 09:4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03.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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