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議事] 中日韓攝影的榮景與台灣攝影的困境
//恕刪~
: 推 oohooh:說"白癡"是指"創作"吧,紀錄觀點當然不同。 08/10 02:15
: → oohooh:舉潘小俠真的是晚了點...... 08/10 02:19
: 謝謝樓上的意見, 這可能要看是指狹義的創作或廣義的創作
: 小弟在這裡指的是廣義的創作而言....
: (小弟以為紀錄是包含在創作裡面的一個小項目)
: 那我換個例子試圖再說明看看:
:
: 畢卡索的畫風獨特讓大家驚艷, 假設我有個想表現的想法
: 我盡情的把他畫出來後, 卻發現我畫出來的畫作跟畢卡索很像
: 假設我還有類似的想法, 那我該不該繼續畫下去呢??
: 小弟心中的答案是要, 因為雖然我無法獲得像畢卡索一樣的掌聲
: 但只要那是我想要的東西, 我就該盡力去作
:
: 如果例子還是舉的很爛, 還請見諒 >"<
: ※ 編輯: andyjaw 來自: 211.21.21.82 (08/10 09:35)
: ※ 編輯: andyjaw 來自: 211.21.21.82 (08/10 09:36)
我是傻傻地覺得我指的"創作"應該沒很狹義XD
我覺得作品的精神,那個梗是不是重覆了很重要。
假使某天你見到什麼大作,給你什麼啟發,
驅使你作了某些事,弄出了新意,這我倒還覺得是創作。
好比說你之前提的潘小俠,
他的蘭嶼跟王信有什麼不同?跟日據時代的高砂族有什麼不同?
我想這其中就能稱作你所謂"紀錄是包含在創作裡面"。
但是如果只是複製,或是換湯不換藥的作法。
我是不能認同這是創作。
舉個爛例子,
應該有看過"無人xx街頭"的作品吧,
那能叫創作嗎?應該叫試作or練習吧。
假始說,
恰巧某件作品完全是自己的創作,又完全和某人相同,(要這樣巧好像有點難)
而某人又先發表了,
在自己的心中是全然的創作沒錯,
但是在讀者的心中呢?
也許可以稱作"讀者心中廣義的創作"吧XD
假始說只是和某人有相同的啟發呢?
我會覺得自己很遜吧:這麼common的觀點簡直是自珍敝帚。
在我的想法裡:
每天帶著相機,用自己的觀點傻傻地佔有我所能佔有的,
我就很開心了。
但是這能叫創作嗎?
我想得再更加仔細,更加戒慎恐懼地斟酌,
畢竟能拍出一張稱得上"向某某大師致敬"的底片就足以讓我高興大半天了~
: → kirros:行吃飯 想爭出一片天 沒有他人不同 別人又怎能知道"你" ? 08/10 09:37
: → kirros:能把藝術當興趣 大概是幸福的 :P 08/10 09:37
: → kirros:咦 推文被修掉了 耶... 慶祝第一次推文被別人修掉 08/10 09:38
: Orz....kirros兄對不起....的確能把藝術當興趣是幸福的 XD
: ※ 編輯: andyjaw 來自: 211.21.21.82 (08/10 09:39)
: 推 kirros:修掉那行的推文....我想 也許是因為大哥您不靠攝影吃飯꘠ 08/10 09:44
: → kirros:如果想靠....<接下行> 哈哈 我還真龜毛.. :P 08/10 09:44
: 推 andyjaw:哈....kirros你補推的真好 XD 08/10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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