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最近的判例與板務

看板FacebookBM作者 (奶昔之永保正念)時間14年前 (2010/10/08 18:17), 編輯推噓8(803)
留言11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8/11 (看更多)
抱歉我很迅速的瀏覽一遍討論串 希望我沒有對大家的意思誤解 現在我想針對"修訂版規"這部分來討論 板主無論有沒有道歉 事情已經發生了 總要有個解決~~ 現行法律賣贓物 有罪 如果明知贓物還買 有罪 不知情的狀況下買到贓物 還是有罪 但前提是必須有直接證據證明那是贓物 以目前臉書遊戲的設定 無法判斷交易的物品是否為暗黑產生 就算明知某帳號有在暗黑 也無法證實這次他拿出來交易的物品是不是暗黑來的 不能用"大家心知肚明"來桶人 這是我的看法 要嘛維持原樣大家睜隻眼閉隻眼 要嘛修改板規 反正規矩定出來大家照著走都沒話說 比方說....一律禁止限定物品交易 或是....限制限定物品金額不能超過買價幾倍 或是....限制每人限定物品交易數量 (抱歉我的腦袋想不出其他方式還請諸位大德討論補充之) 另外分身帳號的事情 很簡單 討論禁或不禁就好 無論結果如何總會造成某部分人的麻煩或困擾 畢竟規定是為大部分人著想而不可能面面俱到 以上 希望我有討論到重點~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82.204.238

10/08 18:31, , 1F
明天版主就會回應了,希望有個結果
10/08 18:31, 1F

10/08 18:49, , 2F
奶昔姐姐:D
10/08 18:49, 2F

10/08 21:00, , 3F
↖( ̄▽ ̄)>小R 板主是說今天回應啦!
10/08 21:00, 3F

10/08 21:14, , 4F
R妹妹^///^
10/08 21:14, 4F

10/08 21:32, , 5F
推奶昔,這篇簡潔有力~XD
10/08 21:32, 5F

10/08 22:44, , 6F
希望所謂的解釋 不要又是可笑的理由
10/08 22:44, 6F

10/08 22:45, , 7F
而且 不是今天回應嗎?
10/08 22:45, 7F

10/08 23:10, , 8F
對阿... 不會要拖到明天吧= =|||
10/08 23:10, 8F

10/08 23:43, , 9F
明天的明天的明天的明天的明天..............
10/08 23:43, 9F

10/09 00:03, , 10F
已經到明天了ˊˋ 明日復明日....
10/09 00:03, 10F

10/09 00:20, , 11F
真的明日就回了耶
10/09 00:20,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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