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噓文處分內容
: → gname:我有意見的是你那句 噓價格理由不被接受 你 FAQ 裡是不准噓 06/07 23:47
: → gname:價格, 這裡又說理由不被接受,那是不是代表理由足夠就能噓? 06/07 23:48
: 噓文理由為噓價格,而人家開出的價格又是合法,合於本版已公告底限。因此當
: 然是『不被接受』。而即使對方開出不合法、低於本版已公告底限之價金,只要
: 提醒對方或向我檢舉即可,亦無須以噓文表達,因此一樣是『不被接受』。
: 噓 leeeric:我很有禮貌的噓 因為時薪100低於法定標準阿~已經違法囉~ 06/08 06:00
: 恕我無法感受閣下的禮貌,而且人家寫的是100~500最高端遠高於最低時薪,而
: 接案者欲低於最低工資標準是人家自己的問題,不是發案者的問題。因此閣下亦
: 同禁言,欲解水桶請準備一份悔過書。
今天他價格設定為100~500
而版主您回
"而接案者欲低於最低工資標準是人家自己的問題,不是發案者的問題。"
那請問如果他設50~100
版主您回的不也是一樣符合嗎?
"而接案者欲低於最低工資標準是人家自己的問題,不是發案者的問題。"
如果今天只看高標不看低標,那月薪也可以設5000~20000囉?
"而接案者欲低於最低工資標準是人家自己的問題,不是發案者的問題。"
法律只有明文規定最低薪資需為多少
是為了保障能力不足者,我想...程式設計師也在其中
而且勞方屬弱勢,有人為了生活,或急需一筆錢
這案子他非接不可時
他也只能接100了
那請問 資方 沒有違法嗎?
真是勞方的問題嗎?
我想是 法律 的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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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發人好人名片
Yaiba:您好,我是好人
幫正妹組電腦送到府
外加一年到府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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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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