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事件處理
※ 引述《PsMonkey (痞子軍團團長)》之銘言:
: ※ 引述《TonyQ (骨頭)》之銘言:
: : 這樣才勉強接近「不用在意物件是什麼」喔XD
: 直接取得 e.getActionCommand()
: 你不用知道觸發這個 event 的 object 是哪一個
這只是表面上是這樣,
必須要站在使用這個類別的使用者立場來看,
前提是當你不需要介入介面設計的時候。
幫你補一下,:p
設計這個GUI介面的人當然需要知道event的物件是哪一個。
: : 會這樣做原因就是要兼顧可讀性,
: : 在兼顧可讀性的同時還要考慮撰寫上的習慣。
: .......
: : 動作不見得要和事件(觸發)結合啊,
: : 你把動作跟事件講一起,個人不是很欣賞。
: 我不確定你的「動作」是啥? 是指後續的處理?
: 也許你可以舉個通俗的例子
: 說明一下 event 觸發之後,不用跟「動作」結合的 case
yes 你的說法講的太簡潔了
: : 就如同ActionListener 裡面本身就應該要具有屬於 Modal層的物件
: ^^^^^
: : 也要具有屬於View層的物件,或者他本身含有一個Control層的物件,
: : 這樣他才能夠兼顧所有的處理。
: : 這是邏輯上得必須,只是我們用什麼方式包裝它而已。
: : 至於他是不是有需要獨立出Modal的型或View的型,端看程式需求,
: : 就像我們不會把所有基本資料型態的變數改寫成物件一樣。
: : 你要寫就寫全套,不要只寫半套咩。--;;
: 我沒有打算把 MVC 扯進來
: 基本上,年紀越大,就越不敢提這個詞
關於這一點,我想我們有一點私人恩怨肯定需要解決。(大笑)
: 我只是單純就 class 間能不互相牽扯就不互相牽扯的角度來寫
: 而且,坦白說,我不知道你最後這段到底要說什麼?
: 也許你可以給個實際的 code 來說明 [奸笑]
好久沒看到你這樣的文章了,感覺真好。:)
抱歉啊,我還在公司,
不能在事情上多花時間細想,丟一點我的感覺而已。
前陣子再重新回首細想,模組化設計的部份,
我發現很多人(當然,也包括我)不是不會把東西分開。
而是不會把這些東西給重新結合,變成設計的時候雖然分開了,
最後在溝通的時候,又變成莫名其妙的結合關係。
沒錯,今天 ActionListener是可以不用在乎原始的來源是什麼,
但是我們最常作的事情卻往往都跟原始的來源有關,
比方說按下button的時候可能改變button上的字,
沒錯,這的確會造成兩個類別之間的牽扯不清,
但是把這兩個分的太細,在事件的思考邏輯,
觸發=>就觸發的事件直接處理
觸發=>觸發的事件名稱=>事件的承載者=>事件的處理
就會變得更複雜一些了,
這對大部分的新手設計師而言,一點都不「單純」。
屆今的設計經驗,只有在這一點上模組會帶給我困擾,
因為gui的再利用在我屆今處理的大部分的狀況下,
都是以Component當單位不會以Frame當單位。
(有誰要舉Frame跟event切割的例子嗎? 我很有興趣 )
所以這也就是為什麼很多人寧願犧牲結構、再利用性,
而把JFrame 跟ActionListener寫在一起了,而且我相信這些你也知道。
--
I am a person, and I am always thinking .
Thinking in love , Thinking in life ,
Thinking in why , Thinking in worth.
I can't believe any of what ,
I am just thinking then thinking ,
but worst of all , most of mine is thinking not actio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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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9 20:08,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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