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PC_Shopping AreLies

看板Sub_DigiLife作者 (廢文少女小円♥)時間1年前 (2023/02/26 19:37), 1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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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B0988698088 被申訴人:AreLies 看板名稱:PC_Shopping 申訴主旨: 1. 板主判決完不敢承擔輿論 封住溝通管道 逕行要被檢舉人申訴 2. 判決不公 證據不完整 申訴內容: 關於1. 該篇判決文(#1Z-jNW3V)下有路人板友推文質疑判決開錯誤先例 板主竟要被檢舉人(我)直接走申訴↓ 噓 Alertme: 雙重標準 不公正的人當道 而且還不是少數... 02/26 12:40 請他申訴了 你覺得有問題我板皇還怎樣 LifeNewboard連署罷免也可以 然而組規明列判決7日當事人可與板主溝通,而板主執法卻無視規定直接叫當事人申訴 不免讓板眾產生情緒執法的印象,禁不起檢驗,也罔顧組規賦予的救濟管道 關於2. 這次判決判的三個例子,我都沒有謾罵 純粹板主不喜歡我的語氣、擅自腦補語句 不喜歡我沒問題,可以噓我或來信罵我我都沒意見 但既然身為"板主",你的判決會被當成慣例來執行 那就該有責任心及宏觀視野,不應該拿板規當工具情緒執法、胡亂判決 看板主回應板友的質疑,確實也說不出當事人在他心目中具體是謾罵了什麼↓ → Alertme: "能連結上本人的隱喻"? 那講一個"你" 就可以判了!? 02/26 12:14 所以智商怎樣 腦袋怎樣 講出來啊 不講那就是依板規處分 講好話應該不需要講一半 講一半 不就是是要罵又不敢罵嗎 根據判決公告的上色,A板主應該是想判人謾罵 但是具體罵了什麼,他又講不出來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覺得我酸是一回事,那是被申訴人身為"板友"的自由 但"板主"舉不出證據就逕行判決,也是不爭的事實 用有瑕疵的證據,就想一舉判到永桶或10年這麼重的刑罰,會不會太超過 難道往後任何板主只要"覺得"板友在"謾罵",就有權力直接永桶? 這不就像法官看到傷害罪,一律把當事人當作殺人犯判死刑嗎? 無法掌握比例原則,礙難勝任板主之職 請組務明鑑,還我符合比例之處分或給予此案免處分之調整 相關證據: (1) 處分公告 (請附上文章代碼,並轉錄至本板) 文章代碼(AID): #1Z-jNW3V (PC_Shopping) https://www.ptt.cc/bbs/PC_Shopping/M.1677383136.A.0DF.html https://reurl.cc/EGp2qm (好讀板方便組務查閱) 現在我沒權限轉錄至本板 (2) 相關文章 若已刪除,請聯繫板主協助取回) #1Z-jNW3V (PC_Shopping) #1Z-iLb4I (PC_Shopping) #1ZxSfOZv (PC_Shopping) #1ZbPAJZl (PC_Shopping) (3) 溝通紀錄 文章代碼(AID): #1Z-jNW3V (PC_Shopping) (我沒有不溝通喔,板主直接叫人走申訴的,現在鎖文我也回不了信件給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6.126.119.166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Life/M.1677411441.A.86F.html ※ 編輯: B0988698088 (126.126.119.166 日本), 02/26/2023 19: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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