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創作] 現代生活
我想借本文來問個問題,
原po提到消費路人的心情,
但我想問的是:
我們在旅行的路上拍了很多照,
不小心的拍了很多路人,
如果又不小心拍得很好,
好到可以發表與販售,
我想問的是,我們有權利嗎?
我們可以任意的不經由對方的許可,
而將她的照片當作營利的工具嗎?
一定會有人說:「不可能再找到他了阿!!」
但,
我們真的可以這樣嗎?
※ 引述《hope39 (徵求Minolta鏡頭)》之銘言:
: 1. Work hard & Earn Life
: http://tinyurl.com/y7arce8
: 2. 傳家大戶
: http://tinyurl.com/y2vgyaz
: 3. 始亂終棄
: http://tinyurl.com/y4rvlqy
: 煩請大家給予建議與評論,先謝謝大家!
: 現在我拍攝的習慣就是拍下我覺得有趣的點,
: 可能當下有些想法,就先拍下,回來再慢慢思考。
: 拍1.的時候其實很愧疚,因為我好像在消費一個人的存在...
: 不曉得大家在拍攝到人物時,有怎樣調適心情嗎?
: 再次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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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232.81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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