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SAMA 機殼燒毀,處理索賠被敲詐已回收

看板PC_Shopping (個人電腦購買)作者 (坐聽無弦曲)時間11年前 (2015/10/23 11:36), 11年前編輯推噓27(27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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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第8條及第51條,如果可以證明該商品 造成電腦燒毀的話,消費者得向企業經營者主張一倍以下至五倍以下的懲 罰性賠償金。   所以原文說的這個金額,我覺得還好。   不過雙方進法院攻防的話,未必是好事。就消費者而言,勞民傷財; 對企業經營者恐有被法院認證,造成商譽損害。   如果我是消費者的話,如果法扶願意接這個案件,我會讓企業經營者 來個法院認證,反正對消費者而言,也沒有什麼損失。但法扶不願意接的 話,就看要不要打小額訴訟,花時間上法院演演布袋戲。   其實蒐集好證據,去找蘋果爆料,可能還比較有效率一點。 -- 《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 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於提供商品流通進 入市場,或提供服務時,應確保該商品或服務,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 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商品或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之可能者,應於明顯 處為警告標示及緊急處理危險之方法。 企業經營者違反前二項規定,致生損害於消費者或第三人時,應負連帶賠 償責任。但企業經營者能證明其無過失者,法院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消費者保護法》第8條 從事經銷之企業經營者,就商品或服務所生之損害,與設計、生產、製造 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連帶負賠償責任。但其對於損害之防免已盡 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在此限。 前項之企業經營者,改裝、分裝商品或變更服務內容者,視為第七條之企 業經營者。 《消費者保護法》第51條 依本法所提之訴訟,因企業經營者之故意所致之損害,消費者得請求損害 額五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但因重大過失所致之損害,得請求三倍以下 之懲罰性賠償金,因過失所致之損害,得請求損害額一倍以下之懲罰性賠 償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237.10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C_Shopping/M.1445571373.A.EB1.html

10/23 11:37, , 1F
機殼已經被買回了XDD
10/23 11:37, 1F

10/23 11:37, , 2F
產品已經被買回 而且中間有口頭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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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1:38, , 3F
這邊所有列舉的N倍懲罰性賠償金 是指物損賠償外額外
10/23 11:38, 3F

10/23 11:39, , 4F
請求的嗎?
10/23 11:39, 4F
  除了電腦毀損以外再加上其他的損害,也不單單是電腦毀損金額而已。   因為看不出有造成身體、健康的傷害,不然還可依《民法》第195條第1 項請求非財產上損害賠償(即「慰撫金」)。 ※ 編輯: ilanese (111.249.237.100), 10/23/2015 11:42:50

10/23 11:40, , 5F
如果可以證明該商品造成電腦燒毀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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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1:43, , 6F
重點是一開始說二萬又說二萬五 然後又二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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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1:43, , 7F
會讓人懷疑是不是在敲上限 不如有種開頭就開高一點
10/23 11:43, 7F
  開公司的人本身就要聘請法律顧問來處理這種事情了。   要寫協議書之類,把金額定好,加上保密條款,再加違反保密條款等之 懲罰性違約金約定,在書面上雙方簽章。   這樣子雙方有人再爆料的話,反而是不遵守保密條款的人,要付出違約 金。 ※ 編輯: ilanese (111.249.237.100), 10/23/2015 11:55:13

10/23 11:45, , 8F
這就是為什麼商人話不可信的緣故,消費者不懂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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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1:45, , 9F
律也不知道保全證據,只要商人帶個貪得無厭風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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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1:45, , 10F
變成是消費者的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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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1:46, , 11F
原價屋不也拿出誠意要賠償和解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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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1:46, , 12F
消費者還沒現身說法,不足以斷定,如果不是消費者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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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1:47, , 13F
故意和重大過失舉證困難重重吧 用這條會變一倍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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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那邊試探價碼真的很令人不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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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1:47, , 15F
商人不可信 現在是看到原價屋說法 感覺較可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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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1:47, , 16F
真要說的話 我覺得原價屋和視博通賠償也很乾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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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太覺得原價屋會亂說 特地網站公告還亂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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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1:47, , 18F
被爆出來 以後就不用做生意了 首先我先強調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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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鬼島的民風是檢討消費者,對自身的權利不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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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1:47, , 20F
不爭取,甚至揶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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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1:48, , 21F
廠商肯負責機殼以外的整台零組件就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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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1:48, , 22F
你東西因為問題被燒毀 如果是廠商的錯 他一萬四電腦
10/23 11:48, 22F

10/23 11:48, , 23F
和之前板友案例相比 賠償更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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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1:48, , 24F
說要賠五萬 六萬 十萬 我覺得都可以談 對做生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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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1:48, , 25F
為這一兩萬打官司划得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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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1:48, , 26F
有良心想繼續做 不是像某些無良的只會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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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1:48, , 27F
價錢都可以談的 只有能不能接受而已 你開頭開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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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1:48, , 28F
用這條打完官司後 "最好的"情況和原本二萬五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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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1:49, , 29F
對方可能不接受 就降價 最後可能三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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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1:49, , 30F
我看這個老闆的意思是買回燒毀的主機+賠他一部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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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1:49, , 31F
反正既然價格喬不攏,就上法院談阿ㄏ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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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1:49, , 32F
所以事實到底是怎麼起火的? 沒人知道真相就扣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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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1:49, , 33F
或事後改裝,很可能原價屋組裝問題大於機殼瑕疵,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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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1:49, , 34F
但你這樣一步一步提升 2萬->2萬5->2萬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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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1:49, , 35F
看誰比較有本錢打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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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1:49, , 36F
更何況誰知道機殼起火的原因到底是產品問題還是人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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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1:49, , 37F
帽子
10/23 11:49, 37F
還有 74 則推文
還有 3 段內文
10/23 12:30, , 112F
你說的大家都了解阿,問題是沒簽就沒簽了
10/23 12:30, 112F

10/23 12:31, , 113F
原價屋態度也不很明顯,林貝現在不爽,有事來告我
10/23 12:31, 113F
  先說我不知道我有沒有理解錯誤?   看那篇現在是說消費者目前是只拿到15000塊,然後收據及電腦主機就被收走了嗎?   如果是這樣子處理的話,違反約定的又是誰呢?不是說好25000塊嗎?   如果我理解有錯的話,請指正我。(我都是用「問號」喲。) ※ 編輯: ilanese (111.249.237.100), 10/23/2015 12:34:40

10/23 12:31, , 114F
所以一定有原因要為了二萬八千多上法院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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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2:32, , 115F
而且都直接在官網論壇嗆蝦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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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2:32, , 116F
決鬥啊!
10/23 12:32, 116F

10/23 12:32, , 117F
姑且不論原價屋嗆聲這件事 但是從那篇文中 原價屋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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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2:32, , 118F
現在可不是口頭嗆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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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2:33, , 119F
積極在扮演消費者和代理商中 居中協調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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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2:33, , 120F
原價屋在這件事的定位本來就是 中間的角色 他賣出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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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2:34, , 121F
品給消費者 出事了 協助事主與廠商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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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2:34, , 122F
事情最後為何會演變成這樣 原因就不得而知了
10/23 12:34, 122F
  原價屋也是《消費者保護法》第8條第1項的企業經營者吧? 《消費者保護法》第8條 從事經銷之企業經營者,就商品或服務所生之損害,與設計、生產、製造 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連帶負賠償責任。但其對於損害之防免已盡 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在此限。 前項之企業經營者,改裝、分裝商品或變更服務內容者,視為第七條之企 業經營者。 ※ 編輯: ilanese (111.249.237.100), 10/23/2015 12:37:32

10/23 12:39, , 123F
各位先就此打住這個話題,我剛剛循線去查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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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2:39, , 124F
原價屋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跟他居中協調應該沒關係吧
10/23 12:39, 124F

10/23 12:39, , 125F
他把毀損的貨品買回來不就是一種賠償的方式
10/23 12:39, 125F

10/23 12:39, , 126F
跟社團PO文者是同名字,我無法理解幹嘛冒充某室友
10/23 12:39, 126F

10/23 12:42, , 127F
你找的那個點可以在你那篇發揮,用不著叫別篇打住.
10/23 12:42, 127F

10/23 12:44, , 128F
我用詞錯誤~_~,應該是暫時先不講到太遠的
10/23 12:44, 128F

10/23 13:01, , 129F
去法院說
10/23 13:01, 129F

10/23 13:06, , 130F
25000被推翻啦 改要28000.
10/23 13:06, 130F

10/23 13:19, , 131F
『如果可以證明該商品造成電腦燒毀的話』
10/23 13:19, 131F

10/23 15:18, , 132F
講實在話 1w5我可能會選擇進法院 反正1w5而已
10/23 15:18, 132F

10/23 15:18, , 133F
對廠商而言弄個法院認證他才吃不消
10/23 15:18, 133F

10/23 15:20, , 134F
所以一開始是我的機器燒毀 我不會選擇私了
10/23 15:20, 134F

10/23 15:46, , 135F
這案最多就是 "一倍以下"(過失論斷)
10/23 15:46, 135F

10/23 15:46, , 136F
但是,千千萬萬的產品,只有一個出包,那不見得是過失
10/23 15:46, 136F

10/23 15:47, , 137F
總之,這個案子就是一個字 "貪"
10/23 15:47, 137F

10/23 15:48, , 138F
少了見好就收,想說兩萬可,兩萬可不可?兩萬五可不可?
10/23 15:48, 138F

10/23 15:48, , 139F
要是還答應,窩靠~~~來一台8處理器Server 怎麼樣??
10/23 15:48, 139F

10/23 15:49, , 140F
大概有室友起鬨,想說你有份我也要,大家一起敲對方
10/23 15:49, 140F

10/23 15:49, , 141F
索賠的 正當性 合理性 蕩然無存
10/23 15:49, 141F

10/23 15:52, , 142F
而且弄不好,可能踩到"恐嚇取財"的立場
10/23 15:52, 142F

10/23 15:52, , 143F
消保法寫的,不代表可以無限上綱伸手要賠償
10/23 15:52, 143F

10/23 15:55, , 144F
而且,若要追下去,這個案子移給學校,可能就是大過了
10/23 15:55, 144F

10/23 23:50, , 145F
既然會查法條 你要不要查一下法扶什麼情況下會出來
10/23 23:50, 145F

10/23 23:51, , 146F
協助 不要什麼阿里不達的case都要找法扶出來幫忙
10/23 23:51, 146F

10/23 23:59, , 147F
你是學法律的嗎?林北以前大學剛入學老師教看法條
10/23 23:59, 147F

10/23 23:59, , 148F
就說 前面寫什麼 只要後面有 但 那就要特別注意 但
10/23 23:59, 148F

10/24 00:01, , 149F
一直舉消保法第8條 那就是指原價屋 組裝出問題囉
10/24 00:01, 149F
文章代碼(AID): #1MAQijwn (PC_Shop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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