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原來手機連網後是不能免費退貨的

看板MobileComm (行動通訊)作者 (耶穌流刑獄情指黑中心)時間1月前發表 (2025/02/05 15:00), 1月前編輯推噓173(18411352)
留言547則, 165人參與, 1月前最新討論串4/6 (看更多)
※ 引述《callling (柳成汁)》之銘言: : 就在1111,上了24H買了一台pixel 9 : 收到的隔天,六折券就出現了。 : 想說只是拆封(但有開機登入網路),連線材也沒動 : 只想到七天鑑賞期,卻忘了手機保固是以連網起算 : 申請了退貨,然後跟原廠訂了XL : 今天收到了24H的通知,得補他們四千四 : 因為保固已經啟用,只能當福利品出售 : 提醒大家,如果想看看手機,千萬別連網使用 : (哭哭~~~折抵的六折...差不多也沒了) 我過了幾個月才發現這篇文 所以想說我以前的經驗可以分享一下 #1Vdt9VEn (MobileComm) #1VmFu8hU (MobileComm) 我當初有問消保官 他們的大意是,網路連線就不能原價退貨 不可以當成退貨折價的理由 原因很簡單:因為這是你手機商的內規 內規當然不能凌駕國家的消保法 而且開通保固這種事,請他們後臺自己改一改就結束了 哪可以叫消費者吞? 就算手機商要說自己有損失 那也要請他們開證明,證明連線之後不能取消 如果退貨商品有損失,廠商需要證明損失金額 而不是讓他們亂喊價 我當初成功爭取到全額退費 其實方法也不難:就踩死叫他們開證明,不然就跟他們說法院見 我其實已經做好要做小額訴訟的準備了 但後來他們決定全額賠償 我跟一些律師朋友討論,他們說主要是這種事萬一鬧上新聞太難看 而且萬一訴訟失敗成為判例,他們反而更吃虧 我之前那篇被一堆疑似公關帳號的狂噓 預計這篇也是 所以就祝福有緣人,有看到有幫到 當個聰明消費者,不要讓廠商亂坑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7.60.75.161 (英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738767608.A.3DB.html

02/05 23:12, 1月前 , 1F
蘋果可以 卓卓不行
02/05 23:12, 1F

02/05 23:13, 1月前 , 2F
蘋果記得官網買
02/05 23:13, 2F

02/05 23:15, 1月前 , 3F
卓卓只會臭60hz 結果退貨這種基本服務都無視
02/05 23:15, 3F
我當初買的就是三星喔,我在生活市集平台買的 一開始要收我40%整新費,但後來全額退費 ※ 編輯: goldenfire (37.60.75.161 英國), 02/05/2025 23:19:23

02/05 23:23, 1月前 , 4F
不懂,法規明明就鑑賞期,為何講的免費試用是理所當
02/05 23:23, 4F

02/05 23:23, 1月前 , 5F
然的?
02/05 23:23, 5F

02/05 23:23, 1月前 , 6F
蘋果提供比法規更好的服務那很好呀
02/05 23:23, 6F
消保法規定,消費者本來就可以檢查商品 如果開通測試功能屬於合理檢查的範圍,那就適用消保法的規定可以退 ※ 編輯: goldenfire (37.60.75.161 英國), 02/05/2025 23:33:02

02/05 23:35, 1月前 , 7F
連網是手機正常功能之一,本就應該測試,不符就走退貨
02/05 23:35, 7F

02/05 23:41, 1月前 , 8F
沒錯 就是這樣 合理檢查是消費者的權益
02/05 23:41, 8F

02/05 23:42, 1月前 , 9F
難道手機買來七天只能擺著看 那要擲筊測功能嗎??
02/05 23:42, 9F

02/05 23:51, 1月前 , 10F
測功能?是指試用嗎?那應該去官方通路吧?
02/05 23:51, 10F

02/05 23:51, 1月前 , 11F
不然手機沒什麼好測的,一般是有瑕疵才退。
02/05 23:51, 11F

02/05 23:51, 1月前 , 12F
如果有瑕疵收整新費就不合理,反之我覺得可以收。
02/05 23:51, 12F

02/05 23:52, 1月前 , 13F
為檢驗功能正常而開啟是合法鑑賞範圍,非試用
02/05 23:52, 13F

02/05 23:53, 1月前 , 14F
實體商店可以用試用機確認,但郵購商品無法,商人節
02/05 23:53, 14F

02/05 23:53, 1月前 , 15F
省實體店面的成本的同時,必須負擔讓郵購商品使用者
02/05 23:53, 15F

02/05 23:53, 1月前 , 16F
合理鑑賞產生的對應成本
02/05 23:53, 16F

02/05 23:55, 1月前 , 17F
如需重新包裝等整新費用產生也必須提出證明誠實報銷
02/05 23:55, 17F

02/05 23:55, 1月前 , 18F
,而非隨人喊價收取懲罰性或象徵性金額
02/05 23:55, 18F

02/05 23:58, 1月前 , 19F
那是你買三星可能原廠懶得計較,原PO買pixel 9是獲
02/05 23:58, 19F

02/05 23:58, 1月前 , 20F
利王代理的可能沒那麼容易搞
02/05 23:58, 20F
你不戰鬥就先認輸了,被廠商當盤子不就剛好? ※ 編輯: goldenfire (37.60.75.161 英國), 02/06/2025 00:01:13

02/06 00:02, 1月前 , 21F
你手機不連上網路 怎麼測試功能?又不是相機
02/06 00:02, 21F

02/06 00:08, 1月前 , 22F
手機連得上網路表示沒問題啊!連不上就是硬體壞了可
02/06 00:08, 22F

02/06 00:08, 1月前 , 23F
以退
02/06 00:08, 23F
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這些都是在合理檢查的範圍 檢查之後覺得不爽不喜歡,不須理由就適用七日無條件退貨的條款 ※ 編輯: goldenfire (37.60.75.161 英國), 02/06/2025 00:10:42

02/06 00:09, 1月前 , 24F
了解
02/06 00:09, 24F

02/06 00:12, 1月前 , 25F
七天本來就無條件退貨啊!但是不保證無條件退費
02/06 00:12, 25F
無條件退貨就是無條件退費 消保法19條寫得很清楚「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不然以後我退貨收你99%的費用 那法律就是設好看的 ※ 編輯: goldenfire (37.60.75.161 英國), 02/06/2025 00:15:40

02/06 00:18, 1月前 , 26F
你去查一些民事判決就知道是要付整新費的
02/06 00:18, 26F
那些叫做不符合無條件規則的判例 我說的是合理測試合乎無條件退貨的規定 然後我找不到你說的抱歉喔 況且案件百百種,狀況也不完全一致 ※ 編輯: goldenfire (37.60.75.161 英國), 02/06/2025 00:23:48

02/06 00:26, 1月前 , 27F
優文推推,謝謝
02/06 00:26, 27F

02/06 00:26, 1月前 , 28F
蠻多跟你類似的啊,而且你的又沒上法院是廠商不計較
02/06 00:26, 28F

02/06 00:26, 1月前 , 29F
不代表你贏,我是覺得你別亂教。
02/06 00:26, 29F
問題解決到消費者不用額外負擔,就是消費者勝利 法律本來就只是一個過程而已 所以我提供於此供板友參考 至於你說判例蠻多的你就舉幾個來看看 現在判決書都公開在網路上找一下應該不難吧?? ※ 編輯: goldenfire (37.60.75.161 英國), 02/06/2025 00:34:25

02/06 00:38, 1月前 , 30F
長知識實用推
02/06 00:38, 30F

02/06 00:40, 1月前 , 31F
川星出來洗地了嗎嘻嘻
02/06 00:40, 31F

02/06 00:43, 1月前 , 32F
還有 475 則推文
還有 24 段內文
02/07 08:52, 1月前 , 508F
要坑殺消費者的樣子真的好笑
02/07 08:52, 508F

02/07 09:45, 1月前 , 509F
鑑賞期不代表試用期,是給你猶豫到底要不要真的購買
02/07 09:45, 509F

02/07 09:45, 1月前 , 510F
,用了除非瑕疵不然幹嘛退貨
02/07 09:45, 510F

02/07 09:57, 1月前 , 511F
難怪冷筍牌在台灣能這麼囂張 嘻嘻
02/07 09:57, 511F

02/07 10:21, 1月前 , 512F
發現有更划算的選擇當然退貨啊
02/07 10:21, 512F

02/07 10:23, 1月前 , 513F
原Po心態正確,網購的退貨成本本就是商家需要考量
02/07 10:23, 513F

02/07 10:23, 1月前 , 514F
的,不是情勒消費者說「那下一個人買到你這台怎麼
02/07 10:23, 514F

02/07 10:23, 1月前 , 515F
辦?」,這是商家的事情啊。如果覺得因為按了開機
02/07 10:23, 515F

02/07 10:23, 1月前 , 516F
鍵有指紋痕跡造成你商品價值減損無法販售,那就舉
02/07 10:23, 516F

02/07 10:23, 1月前 , 517F
證你需要花多少錢清除指紋復原商品,不是隨口喊價
02/07 10:23, 517F

02/07 10:23, 1月前 , 518F
02/07 10:23, 518F

02/07 10:36, 1月前 , 519F
感謝分享正確經驗 給推 然後整天洗地誤導的賣家吃X!
02/07 10:36, 519F

02/07 10:39, 1月前 , 520F
網路店可以賣全國 甚至你想賣到國外去都可以 實體店
02/07 10:39, 520F

02/07 10:39, 1月前 , 521F
要開幾家才能覆蓋全國怎麼不講?平台要抽手續費 你
02/07 10:39, 521F

02/07 10:39, 1月前 , 522F
可以自己建網站不要用平台 不然你就把品牌做大 大到
02/07 10:39, 522F

02/07 10:39, 1月前 , 523F
平台必須降手續費跪求你來開 沒本事就不要做賣家 乖
02/07 10:39, 523F

02/07 10:39, 1月前 , 524F
乖當消費者啦 講得好像超委屈
02/07 10:39, 524F

02/07 10:49, 1月前 , 525F
樓上好棒棒
02/07 10:49, 525F

02/07 11:19, 1月前 , 526F
02/07 11:19, 526F

02/07 11:20, 1月前 , 527F
這篇文章的觀點,能接受嗎?
02/07 11:20, 527F

02/07 11:28, 1月前 , 528F
文章不就講的跟法條一樣….聯網確認功能符合試用啊
02/07 11:28, 528F

02/07 11:28, 1月前 , 529F
有什麼問題嗎
02/07 11:28, 529F

02/07 11:29, 1月前 , 530F
又不是把手機從五樓摔下去試試耐撞
02/07 11:29, 530F

02/07 11:30, 1月前 , 531F
找了半天找了跟這篇內容一樣的東西
02/07 11:30, 531F

02/07 11:31, 1月前 , 532F
看不懂想表達什麼
02/07 11:31, 532F

02/07 13:34, 1月前 , 533F
原本各種福利也是被消費者玩壞的啦 原本退貨也是很
02/07 13:34, 533F

02/07 13:34, 1月前 , 534F
簡單 直到有人玩爛
02/07 13:34, 534F

02/07 13:43, 1月前 , 535F
在場除了新主人持續裝睡之外,還有誰真的看不懂法律
02/07 13:43, 535F

02/07 13:43, 1月前 , 536F
是如何平衡實體和非實體購物的通路商和消費者的權利
02/07 13:43, 536F

02/07 13:43, 1月前 , 537F
與義務關係的嗎?
02/07 13:43, 537F

02/07 14:48, 1月前 , 538F
有沒有人看過只連網退貨打官司的結果啊
02/07 14:48, 538F

02/07 20:53, 1月前 , 539F
笑死,推文黑心賣家洗地不成反而一直被洗臉
02/07 20:53, 539F

02/08 00:16, 1月前 , 540F
也是啦~ 不聯網怎麼更新軟體做測試
02/08 00:16, 540F

02/08 06:06, 1月前 , 541F
長姿勢
02/08 06:06, 541F

02/08 06:46, 1月前 , 542F
比較好奇的是如果經銷商提得出因註冊造成產品減損費
02/08 06:46, 542F

02/08 06:46, 1月前 , 543F
用之證明,那就是消費者得吞了嗎?不然這個40%「公
02/08 06:46, 543F

02/08 06:46, 1月前 , 544F
道價」到底從何而來,我是不相信註冊不過就是保固少
02/08 06:46, 544F

02/08 06:46, 1月前 , 545F
了幾天如果一切如新保固少幾天價值40%
02/08 06:46, 545F

02/08 22:34, 1月前 , 546F
台灣弱勢消費者真可憐~連退貨都要幫廠商吸收,一般
02/08 22:34, 546F

02/08 22:35, 1月前 , 547F
人大多自認倒楣~政府單位也是看民眾大不大咖在辦事
02/08 22:35, 547F
文章代碼(AID): #1detpuFR (MobileComm)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detpuFR (MobileCo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