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Browsers 版 kimari 濫用權力 雙重標準

看板Sub_DigiWare作者 (大熊一頭!就是胖)時間5年前 (2018/10/06 17:1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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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兩位板主聯名回答以下問題 1.小組長查不到該板板規 請提供並告知何時公告執行 置底跟精華區都沒有 2.承上 小組長也找不出所謂的[屢次]的紀錄 以及[屢次90天]的判例 所以也不懂90天是怎麼來的 請告知 3.同一篇文章吵架互罵常見 認定Kamiya有人身而檢舉互罵的對方不成立的判斷依據?? 本文寄到信箱 但是請在本板公開回覆 以下為代理小組長個人碎碎念 PTT從未強制要求全部的看板都要有板規 實際上過得很和樂的看板也很多 不過動用到所謂罰[則]時還是希望有個參考... ※ 引述《Kamiya (谷實)》之銘言: : 1. 檢舉人: Kamiya : 2. 被檢舉人/看板:kimari/Browser :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DigitalWare : 4. 檢舉事由: : 1. 版主隨意將版友以自由心證方式決定水桶或者不水桶 : 2. 對於私心放行的人身攻擊版友完全無法對自己的雙重標準做出解釋 : 5. 舉證 (如有需要): : 請參閱隨後轉錄之違規文章 : kimari在無對應版規的處理名目下將我以水桶九十天 : 但對於其他在推文中率先且不斷挑釁的版友完全無視 : 且版主也無法舉出說明除了他的管理依據(沒有版規) : 水桶標準(明顯護航無視某幾位版友的主動攻擊行為) : 處理原則(檢舉主義?或者隨機巡版管理見到則處理?) : 無論如何也無法(而且沒有)做出對於私心放行的解釋 : 已與版主嘗試私信溝通過,但版主不敢做出相關回應 : 對於版主護航特定版友反將我水桶的行為,提出申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1.69.1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Ware/M.1538817112.A.00C.html
文章代碼(AID): #1Rk7nO0C (Sub_DigiW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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