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DSLR版主 in3 不當水桶

看板Sub_DigiTech作者 (硬三 )時間15年前 (2009/09/25 08:3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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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點,我在此道歉, 並已解除MapleWang與 derson的水桶, 在DSLR版中的"道歉啟事"內會再公告一次。 再一次跟這二位說聲抱歉。 in3 ※ 引述《derson ( )》之銘言: : 1. 檢舉人:derson : 2. 被檢舉人/看板:in3/DSLR :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DigitalTech : 4. 檢舉事由:未違反板規卻無理由水桶板友 : 5. 舉證 (如有需要): : in3板主發了這一篇文 #1Aktvcb1 (DSLR) : : 作者 in3 (硬三 ) 看板 DSLR : 標題 [公告] 版主投票 : 時間 Thu Sep 24 22:12:51 2009 : ─────────────────────────────────────── : 由於版主選舉相關的爭議不斷, : 為此, in3 再一次跟大家道歉 : 由於目前只有 vic81324 正式來信參選版主 : 也感謝 vic81324能有顆熱誠的心,來為版友們服務。 : 政見如下: : (恕刪) : =============================================================================== : 在這篇 #1AkjsEmu (DSLR) 公告水桶文裡 理由寫: "無視公告,繼續討論相關議題" : 現在in3所謂的公告被他自己推翻了 : 那何理我跟MapleWang要被繼續水桶呢?? 請in3板主解釋一下!! 謝謝 : 自己講的話都可以不算話了, 那我們被水桶豈不是很冤枉!! : 現在情形就好像是 反正你就先被關嘛!! 如果你最後沒罪 就放你出來啊!! : 問題是, 那我最後要是無罪呢?? 我被關是活該倒霉就對了嗎? -- ≡.◥ 蜘蛛人 鐵金剛 ▲﹀ 老人家 _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21.23 ※ 編輯: in3 來自: 122.117.21.23 (09/25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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