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DSLR版主 in3 不當水桶

看板Sub_DigiTech作者 (IamCorn.com)時間15年前 (2009/09/24 20:49),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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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aumiaumiau (IamCorn.com)》之銘言:

09/24 20:18,
miaumiaumiau..為什麼我已經警告過你 你還要一犯再犯?
09/24 20:18

09/24 20:19,
上次已經給過你機會了 對吧? 你還是依舊把DSLR板當成你網站的
09/24 20:19

09/24 20:20,
活動佈告欄 你當DSLR是什麼地方呢?
09/24 20:20
請問什麼叫做警告過我? 請問這可以稱之為恐嚇嗎? DSLR版並不是我的活動佈告欄... 有攝影講座、有攝影展,我將訊息傳遞給版友知道,請問有什麼錯誤? 而且這次你的舉證是舊有在 sub_digitech 裡已經處理過的舉證, 並無新事證發生。 而這樣的報導就只有 photog 這個網站有整理,所以這些消息都不應該到版上出現? 如果照版主如此判定,請公告清楚,勿模糊行事。 如果版主 in3 你將 "包含任意商業網站之活動與展覽的文章,一律水桶" 訂入版規內... 相信許多網站以相同的模式出現的文章... 一律該處理 而不是依你個人認定「誰該死,誰該活」 如此鏟除異己的行為,已經公開造成其他版友、包含我個人極度不滿, DSLR 不是你一個人的地方,是大家的地方,這地方有版規, 這地方有熱心版友的資訊提供。 如果版主 in3 、你,認為我最後兩篇文章是為網站宣傳, 那麼請你查一查,蔡文祥老師是否為 photog 網站相關人士? 而相機街區的活動主辦為臺北市政府, photog 網站又如何操控臺北市政府? 所以其他各大報紙的媒體都是我個人或者 photog 去操控登出的囉? 以這樣的邏輯推理,完全不合常理,明顯針對特定個人 - miaumiaumiau 做出不同 標準的判決。 這樣子的操作已經表明你針對個人、針對異己開刀, 在此強烈對你的行為提出抗議, 若再如此蠻橫無禮,當別人瞎子看不到文字證據, 相信這些不適當的行為,會造成版上越來越多人的不滿, 真正造成 DSLR 版上不安氣氛、造成亂源的,反而就是in3版主你個人... 其他熱心的版友全都被你當做什麼了? DSLR版已經被你當做個人版面使用了嗎? -- ███ ▓█▓ 點線條平面空間 ███ ███ ███ ▉██ ▇█▇ ███ 我在座標系探索 ▉▉█ ▇█▇ ▇▇█ ▉██ ▇█▓ ▓█▓ ____________________ ▉▉█ ███ █▇█ ███ ◤ CopyRight (C) 玉米 Can u feel me? 攝影‧吉他‧亂塗鴉 http://www.wretch.cc/blog/miau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5.134.216 ※ 編輯: miaumiaumiau 來自: 58.115.134.216 (09/24 20:53)

09/24 20:52, , 1F
你沒發現我公告的內容不同嗎?
09/24 20:52,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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