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DSLR版,三位版主都不處理使用者挑釁事件

看板Sub_DigiTech作者 (人生有一半是失眠)時間15年前 (2009/05/24 00:42), 編輯推噓5(5015)
留言20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6 (看更多)
※ 引述《MyNameIs5566 (喌岊蜦)》之銘言: : : 推 aloke:你得了吧 鬧事的也是你 檢舉的也是你 申訴的也是你 05/23 01:13 : 用你的標準 : 你這句話 : 可以丟你自己幾天的水桶? : 文章代碼(AID): #19pcYLGI (DSLR) [ptt.cc] [公告] MyNameIs5566、 : → MyNameIs5566:才剛從水桶出來~講話要小心唷~不然一個月等你~揪咪~ 03/27 22:02 : 推 MyNameIs5566:難不成.....已經有達人去檢舉我了嗎?...抖..怕.... 03/27 22:49 : : 我因以上兩句話就被aloke丟一週水桶 : 請DSLR版其他二位版主+小組長定奪 : aloke 這樣挑釁我 : 該丟DSLR幾週水桶? 我的標準算寬鬆了,不然你不知道被丟幾次水桶了 ~ 還有要丟誰水桶的決定權在版主,不是在你,麻煩你搞清楚。 : 是aloke還沒搞清楚狀況嗎? : 是NovaShin發文要版友毒舌 批評的 : (他的文章就是證據~雖然毒舌寫成毒蛇) : 是他自己的要求 : 可不是我先來引戰的 : 是我給了批評 : 他就挑了釁 : 決不是我先鬧事的 : 他挑了釁 : 版主都不處理 : 我才來這邊申訴他的挑釁文 : 他的挑釁推文處理了 : 我當然沒異議~~ : 但是 : 挑釁發文就是針對我來的 : 我當然要申訴 : 請aloke不要搞錯 : 不要模糊焦點 : 更請aloke更該用當初水桶我的標準 : 來處理事情 : 來判NovaShin應該幾天水桶 你別以為你的批評文很站的住腳,那篇文章要水桶你也是可以的 ~ 另外再說一次,要水桶誰的決定權在板主,不是在你,麻煩你搞清楚 不是你有申訴我就要水桶他 ~ ok ? 另外你自己翻一下你的申訴文有沒有照板上規定格式,我甚至可以當沒看到。 你在板上有兩次前科、現在又用簽名檔挑釁 deoman43,又來這邊喊這個很喊那個, 我是想知道妳在這邊大聲講話要求一堆,有沒有想過你是不是有尊重過這個版、版友、 還有我們板主群 ?? : 還有 : 版主 : 不應該挑釁 這部分我不想回應了。我擔心我沒辦法維持我的風度。 : : → aloke:現在是怎樣 強盜壓著警察抓小偷 ? 05/23 01:13 : : → zeolite:我更慘,in3拿生活群組的劍、砍數位群組的人。被終身水桶 05/23 0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1.177.179

05/24 06:35, , 1F
沉心 冷靜 aloke 版主不是只管有問題的 沒發聲的版眾 也很重要
05/24 06:35, 1F

05/24 20:07, , 2F
『要水桶誰的決定權在板主』....這句話很怪....
05/24 20:07, 2F

05/24 20:08, , 3F
要水桶誰的決定權...不是應該在『有無觸犯版規』嗎?
05/24 20:08, 3F

05/24 21:36, , 4F
判斷你們是否違規難道不是板主嗎 ??
05/24 21:36, 4F

05/24 22:48, , 5F
違規->水桶;沒違規->沒水桶。版主只是一個判決+執行者。
05/24 22:48, 5F

05/24 22:48, , 6F
所以當使用者有違規,並有人提出申訴,版主就該處理,而不
05/24 22:48, 6F

05/24 22:49, , 7F
是說『要水桶誰的決定權在板主』......
05/24 22:49, 7F

05/24 22:52, , 8F
使用者違規,就是該依版規處置;版主是判決權,不是決定權。
05/24 22:52, 8F

05/24 22:54, , 9F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5/24 22:54, 9F

05/24 23:12, , 10F
法官可判A案有罪、B案無罪;但不能決定要判A案、不審B案。
05/24 23:12, 10F

05/24 23:14, , 11F
貴版上有人發挑釁文,就該正面處理,不能情有可原這回事。
05/24 23:14, 11F

05/24 23:54, , 12F
是的,所以到底該檢舉案要不要水桶,決定權在版主 ~
05/24 23:54, 12F

05/24 23:54, , 13F
不是你送過來,我就要丟水桶 ~
05/24 23:54, 13F

05/25 00:06, , 14F
若我認為不致違規,就不需要執行水桶 ~
05/25 00:06, 14F

05/25 06:36, , 15F
但是明顯已經觸犯版規時:對人挑釁文;為什麼不丟?
05/25 06:36, 15F

05/25 06:36, , 16F
我本篇申訴的就是NovaShin對我發挑釁文呀,明顯觸規.
05/25 06:36, 16F

05/25 06:37, , 17F
為什麼aloke不丟? NovaShin已經達到aloke說的:
05/25 06:37, 17F

05/25 06:37, , 18F
違規
05/25 06:37, 18F

05/25 06:37, , 19F
了,就該執行水桶?不是嗎?
05/25 06:37, 19F

05/25 06:38, , 20F
難道?丟水桶、執行版規,是因人而異的嗎?
05/25 06:38, 20F
文章代碼(AID): #1A62TZ87 (Sub_DigiTech)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A62TZ87 (Sub_DigiTe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