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DSLR版,三位版主都不處理使用者挑釁事件

看板Sub_DigiTech作者 (喌岊蜦)時間15年前 (2009/05/22 19:58), 編輯推噓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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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在DSLR我被丟一年水桶了~ NovaShin也因為推文 被水桶一周 但是NovaShin被水桶一周 應該是因推文挑釁的關係 但本篇文章是檢舉NovaShin發文挑釁 應該是還沒結案,是吧? ※ 引述《MyNameIs5566 (喌岊蜦)》之銘言: : 1. 檢舉人:MyNameIs5566 : 2. 被檢舉人/看板:DSLR :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DigitalTech : 4. 檢舉事由: : NovaShin使用者發文挑釁 : 我已寄信給版主 : 但四天過去了 : 版主卻默視 不處理 : 是在縱容這般無禮的挑釁者嗎? : 5. 舉證 (如有需要): : NovaShin 使用者於 時間 Thu May 14 21:49:48 2009 發文挑釁。 : 依版規 : 1.禁止無關板旨的文章。 : 6.經板主認定或板友檢舉,板主查證該文蓄意引戰屬實者。 : 8.禁止不當使用噓推文,違者水桶一週 : 8-2人身攻擊之定義 : a.噓推文內容使當事人有不悅感受,經板主認定屬實。 : (認定標準為該內容會致使多數人感到不悅者。) : b.使用網路上或民間方言已被變相認同針對某人、 : 某一族群或某一性別作隱射辱罵之不良措辭。 : 他發文挑釁我 :我還是省略你的評價好了,我底片可能拍得比你的數位檔還要多 : 並且張貼關於我的水桶文 : (況且那些水桶文 大多都是 tetfreeago 誤判的) : 已明顯違反以上版規 : 並且 : 我已於 時間 Thu May 14 21:57:26 2009 : 寄信給版主 : 卻不見版主處理 : 到今天已經四天了 : 版主是否怠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7.2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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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得了吧 鬧事的也是你 檢舉的也是你 申訴的也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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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怎樣 強盜壓著警察抓小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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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04:52, , 3F
我更慘,in3拿生活群組的劍、砍數位群組的人。被終身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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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05:59, , 4F
有個強盜殺人罪,法官可以只判罪人的強盜罪,而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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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罪嗎? NovaShin推文挑釁、發文挑釁,是否也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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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罪分開判?不然以後大家不是都可以來個快速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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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釁,再來個快速刪除,這樣就沒罪了嗎?
05/23 06:00,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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