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Hardwaresale 水桶

看板Sub_DigiLife作者 (月明月隱)時間7年前 (2017/06/03 03:08), 7年前編輯推噓9(9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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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很簡單 因為該使用者有著與一般人不同的認知與邏輯 所以才會在違規被水桶後一直來信胡攪蠻纏 本板板規已寫明 不能買賣(徵、估)的東西筆電相關(CPU.硬碟.記憶體除外)-> nb-shopping 在這個大前提之下 筆電變壓器本身就屬於筆電相關這是客觀存在的事實 筆電變壓器也不屬於筆電CPU、筆電硬碟、筆電記憶體 一台全新筆電通常基本配備包含筆電主機本身、筆電變壓器、筆電包 無論使用者一直跳針的主張他的認知內該物品是屬於電腦線材 都不會改變筆電變壓器是屬於筆電相關這個事實 用該使用者的認知來說明 假設該物屬於電腦線材,它也依然屬於筆電相關 不會因為它屬於電腦線材就排除在筆電相關之外 所以無論在使用者的認知中該物品屬不屬於電腦線材都不會改變本判決結果 假設該使用者認為屬於線材 則此物在板規中同時屬於可以買賣(電腦線材)以及不能買賣(筆電相關)的物品 在此矛盾狀況下正確方式應該是在發文之前來信詢問板主此物品是否可以在本板買賣 該使用者就會從板主回信中得知 此物品在本板板規屬於筆電相關且不屬於電腦線材 所以不能買賣此物品 而不是依照該使用者自行選擇有利於自己的方式解讀 刻意去忽略掉該物品依然屬於筆電相關的事實 這不就是板規自助餐嗎? 假設該使用者認為不屬於線材 則此物在板規中就是不能買賣(筆電相關) 結果依舊與上述相同,不能買賣此物品 所以此次申訴中,使用者一直主張該物品屬於電腦線材 並不會影響判決結果 再次強調,本板為PTT的HardwareSale看板 本板有本板的規定 不是拍賣,不是網路商店,不是燦坤順發3C 其他地方的規定並不適用於本板,請勿自行代入 再來 從違規文章就可以看出使用者明確表達出徵求筆電相關物品的行為 000249 5/31 smu0205 [徵/板橋/皆可] ASUS U32U可用的筆電變壓器 作者 smu0205 (磨亮你的第二把刀) 看板 HardwareSale 標題 [徵/板橋/皆可] ASUS U32U可用的筆電變壓器 時間 Wed May 31 21:50:56 2017 ─────────────────────────────────────── ◎硬體型號: ASUS U32U 筆電的變壓器含電源線 ◎徵求價格: 150 ◎細項希望: 無故障的良品 ◎交易方式: 面交 店到店 ◎交易地區: 板橋 ◎聯絡方式: 站內信 ◎相關備註: 規格應該是 輸出: 19 V DC, 3.42 A, 65 W 輸入: 100 -240 V AC、50/60 Hz 通用 我看到副廠拍賣試賣300多 價錢有疑問可詳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121.229.17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rdwareSale/M.1496238658.A.95D.html ※ 編輯: smu0205 (203.121.229.176), 05/31/2017 21:56:30 ※ 刪除原因: <smu0205>非本板討論 ※ Deleted by: ks031239 (114.35.78.123) 05/31/2017 23:06:27 ※ Delete Reason: <smu0205>非本板討論 連筆電型號都列出來了 就沒必要一直去拉可以用在螢幕上之類的理由來無理救援了 你徵的不是螢幕變壓器而是筆電變壓器 還有 使用者一直強調他有在發文之前詳閱板規 但是觀察此次申訴就可以明顯看到 一開始使用者並未依照組務板申訴相關規定來申訴 經小組長提醒之後才修正 可見使用者在申訴之前也一樣並未先閱讀過組務申訴板規 由此可看出使用者發言的可信度 PS.在本文發文之前,該使用者依舊未將通知板主信件轉錄自組務板 申訴之前之後都不看板規了,發文之前真的有看過板規? ※ 引述《smu0205 (磨亮你的第二把刀)》之銘言: : 1. 檢舉人:smu0205 : 2. 被檢舉人/看板:ks031239 / Hardwaresale : 3. 檢舉事由: : 原文網址: http://goo.gl/vvHCGG : 於HardwareSale徵求筆電充電線變壓器 結果被水桶一個月 : a.本人發文前有先看過HardwareSale板規 : http://imgur.com/a/23G4B : b.被水桶後經過幾封信件與KS031239溝通 : 我認為"筆電充電線變壓器"應屬於"電腦相關線材" : K大也相當堅持認為"筆電充電線變壓器"不屬於"電腦相關線材" : 而我認為要徵求的變壓器充電線 應該也能用在電腦螢幕上 : 只是我標題打了我是筆電要用的 就因此被水桶 : 不過對我們一般使用者也都認為充電線不過就是個線材而已 : 明明就是線材的東西 硬體版版規也說能徵求電腦相關線材 : 但卻不能在硬體版徵求變壓器充電線 讓我被桶的莫名其妙 : 網路商店如PCHOME UDN...等 也都是把變壓器充電線歸類在線材類 : 如果說變壓器是屬於筆電板領域 : 應該在板規清楚說明筆電變壓器不屬於電腦相關線材 : 而不是讓我閱讀完版規 結果還因為認知上的不同而被桶 : 板規也沒詳細記載筆電的充電變壓器不屬於線材類 : 如果板規有說這東西不算電腦相關線材 我眼花沒看到 我就認了 : 而小弟就這樣被水桶 蠻不服氣 且KS大回文也是鬼打牆 故申訴 : 4. 舉證:已轉錄兩封ks031239的來信於下方PO文 由於來信共有十多篇 : 且多數皆為鬼打牆怕占用過多版面 有需要所有來信可再轉錄至這裡或信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121.229.176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Life/M.1496249440.A.182.html : 推 lightwings: 請詳閱DigitalLife小組申訴檢舉流程及規則並照規修正 06/02 21:23 : → smu0205: 請問信件有快十篇都要轉過來? 06/03 00:12 : → smu0205: 原文網址已附上 也通知KS版主 來回信件由於過多鬼打牆 故 06/03 00:33 : → smu0205: 先擷取其中兩篇KS大的來信 06/03 00:33 : ※ 編輯: smu0205 (203.121.229.176), 06/03/2017 00:46:4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5.78.1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Life/M.1496430497.A.B0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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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怎麼不說版規誤導我們這些使用者呢 這充電器某些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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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應該也能通用 如果你要強制把他歸類成不算電腦線材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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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應該在版規上詳細說明 而不是一副你說了算 你是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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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做的應該是要讓大家都把版規能看的淺顯易懂 不然我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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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以後還是會有人因此被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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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來講去還是這調調 筆電變壓器屬於筆電相關 在本板板規內就很明確不能賣 何來誤導 別再把筆電變壓器排除在筆電相關之外拉 筆電變壓器歸類在筆電相關還不夠淺顯易懂? 板規不會因為個別特殊使用者的特殊認知而去改得更加繁瑣 當使用者都刻意讓筆電變壓器不屬於筆電相關這種邏輯還需要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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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假如我是要徵求筆電可用的網路線是不是也是要被你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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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知道網路線都是可以通用的 但對新手來說可能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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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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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線非筆電相關 不用在那邊胡攪蠻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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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壓器也並不是筆電專屬使用的 我只是不懂你為何這麼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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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壓器就是屬於筆電專用的東西 而且他終究只是線材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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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在那邊繼續打迷糊仗了 你徵的是筆電變壓器 不是變壓器 不是螢幕變壓器 不是手機變壓器 不是分享器變壓器 "筆電"變壓器屬於筆電相關,別再跳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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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材也是線材 不是筆電專用的 你網址是沒看到他是通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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嗎? 照你這樣說2.5寸硬碟筆電也可以用 pc也能用 講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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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多你還是一直鬼打牆啊... 相關網站信件證據都附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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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小組長先定奪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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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1.版規本身就有點瑕疵 2.ks大先入為主的觀念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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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只是抓著他認為的法條往死裡打 卻忽略其他法條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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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在LOOP 你貼個順發網賣的某牌變壓器 並不會改變筆電變壓器屬於筆電相關這個事實 前面都提過了 不再贅述 筆電相關≠筆電專用 使用者要故意看不懂中文誰都沒辦法 難道還要去買本中文字典讓使用者查詢? 你乾脆自己創個語言系統國家 然後自己定義屬於自己的筆電相關好了 不過僅限使用者自爽用 本板板規不會因此而改變唷 板規有瑕疵?個別使用者想法有瑕疵吧 你論述無法繞開筆電變壓器是筆電相關 卻要別人忽略這條板規? 這種跳針方式真的是板規自助餐 選擇性遵守板規就是這樣的吧 發文之前不看板規 違規之後忽略掉違反的板規 然後說有看板規有照板規走 哈哈哈哈哈哈哈 都給你說就好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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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該說的都說了 你的腦筋還是鬼打牆...發文前我有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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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啦 但如果是因為這種充電線卻不算電腦線材 這種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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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才再解釋這條不明不白的板規 又要強扣帽子 我是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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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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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電變壓器屬於筆電相關 很明確 不明不白的是使用者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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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屬於筆電專用那是妳個人的邏輯 就先讓小組長定奪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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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鬼打槍 不只你累 我也覺得談的很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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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跳針拉 不是筆電"專用" 是筆電"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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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怎不說她是lcd相關? 就說你別再鬼打槍了 你先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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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觀念太深 所有不苟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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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這調調 你說他是LCD相關會改變筆電變壓器是筆電相關這事實嗎? 不會嘛 又不是單選題 跳針王耶你 ※ 編輯: ks031239 (114.35.78.123), 06/05/2017 17:03:11
文章代碼(AID): #1PCRUXiE (Sub_Digi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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