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Hardwaresale 水桶

看板Sub_DigiLife作者時間8年前 (2016/10/10 18:42), 8年前編輯推噓4(4010)
留言14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8/14 (看更多)
1. 檢舉人:Laviathan 2. 被檢舉人/看板:ks031239 (月明月隱)/Hardwaresale 3. 檢舉事由:販賣之手把可於PC上使用,並非不符該板板旨,請撤銷水桶 4. 舉證: 2016/10/8 於該板販賣藍芽遊戲手把, 因提供參考之拍賣網頁未提及可用於PC上被水桶14天 但經與該遊戲手把之製造商確認後可用於PC上 http://m.imgur.com/2Eul0dS 且在其官方更早之前就有確認可用於有藍芽的筆電上: http://m.imgur.com/C0qgMFj (都是windows系統且用藍芽通訊協定,代表桌機只要有藍芽網卡就同樣可以使用該手把) 但該版主卻以嘲諷態度回文 期間與該板主站內信討論內容如下: 作者 ks031239 (月明月隱) 標題 Re: HardwareSale 看板暫停發言通知(水桶) (fwd) 時間 Sat Oct 8 21:15:53 2016 ─────────────────────────────────────── android/ios用手把非本板討論 ※ 引述《Laviathan ()》之銘言: : hello, 請教一下因為我搜尋前面也有好幾篇遊戲手把拍賣文 : 我想知道一下是甚麼原因砍文章? 作者 ks031239 (月明月隱) 標題 Re: HardwareSale 看板暫停發言通知(水桶) (fwd) 時間 Sat Oct 8 22:25:11 2016 ─────────────────────────────────────── 是的 官方設計是給PC用的手把才是本板討論範圍 手機平板用的非本板討論 ※ 引述《Laviathan ()》之銘言: : 所以若windows可以用就可以符合貴版討論事項了嗎? 作者 ks031239 (月明月隱) 標題 Re: HardwareSale 看板暫停發言通知(水桶) (fwd) 時間 Sun Oct 9 05:57:04 2016 ─────────────────────────────────────── 筆電非本板討論範圍 ※ 引述《Laviathan ()》之銘言: : ※ 引述《ks031239 (月明月隱)》之銘言: : : 是的 : : 官方設計是給PC用的手把才是本板討論範圍 : : 手機平板用的非本板討論 : 可是他們的官方說可以用在筆電上 : http://m.imgur.com/C0qgMFj 作者 ks031239 (月明月隱) 標題 Re: HardwareSale 看板暫停發言通知(水桶) (fwd) 時間 Mon Oct 10 14:47:58 2016 ─────────────────────────────────────── 沒看懂的是你吧 你拿一個設計給手機平板用的搖桿來本板販賣 手機、平板、筆電皆非本板討論範圍 你只要像這封信內容一樣讓官方證明PC安裝藍芽裝置可以使用就行了 去扯筆電可以用做甚麼? 申訴?我好怕喔 ※ 引述《Laviathan ()》之銘言: : ※ 引述《ks031239 (月明月隱)》之銘言: : : 筆電非本板討論範圍 : 呃,你沒有看懂嗎?既是藍芽設備筆電又可以用 : 代表pc安裝藍芽網卡就可以支援 : http://m.imgur.com/2Eul0dS : 這樣還不符合嗎?還是要我去sub_digital申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47.20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Life/M.1476096159.A.21E.html ※ 編輯: Laviathan (59.115.47.208), 10/10/2016 18:44:25 ※ 編輯: Laviathan (59.115.47.208), 10/10/2016 18:45:47 ※ 編輯: Laviathan (59.115.47.208), 10/10/2016 18:48:08

10/10 20:36, , 1F
XDDD嘲諷態度,只准你嗆人不准別人嘲諷嗎?
10/10 20:36, 1F

10/10 20:37, , 2F
你要不要看自己前一封信說甚麼?板主不是服務業
10/10 20:37, 2F

10/10 20:49, , 3F
我有嗆人嗎?是你自己腦補吧,懶得講這個,請回到主旨
10/10 20:49, 3F

10/10 20:49, , 4F
已符合板旨,請撤銷水桶
10/10 20:49, 4F

10/10 20:56, , 5F
真有趣,同樣的話我說是嘲諷,你說就不是嗆人
10/10 20:56, 5F

10/10 20:57, , 6F
我只是針對你前一封信回應就變嘲諷,這標準...
10/10 20:57, 6F

10/10 20:57, , 7F
請依照DigitalLife小組申訴檢舉流程及規則補齊證據
10/10 20:57, 7F

10/10 20:58, , 8F
用你的標準來回應你,我有嘲諷嗎?是你自己腦補吧
10/10 20:58, 8F

10/11 09:09, , 9F
哪來的同一標準,而且解除水桶也不通知誰會知道?
10/11 09:09, 9F

10/11 09:10, , 10F
水桶有通知,解除水桶沒通知,完全不對稱
10/11 09:10, 10F

10/11 09:10, , 11F
就像寫程式create了一個物件就要destroy該物件
10/11 09:10, 11F

10/11 09:11, , 12F
又不是三不五十像garbage collection去檢查有無解除水
10/11 09:11, 12F

10/11 09:11, , 13F
10/11 09:11, 13F

10/11 20:55, , 14F
申訴前已解除水桶,申訴結果不存在,退回此次申訴
10/11 20:55, 14F
文章代碼(AID): #1N-t2V8U (Sub_DigiLif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N-t2V8U (Sub_Digi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