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1Oin2TPs之判決

看板Sub_DigiLife作者 (L)時間7年前 (2017/03/08 22:37), 7年前編輯推噓7(7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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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Oin2TPs乃jasn4560申訴PC_Shopping版主anedo版務處理不當 其爭議在於jasn4560認為版友之行為是無腦之行為, 就推文說該版友為無腦,不構成謾罵之行為。 然依據PC_Shopping版主anedo提供之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度易字3270號判決 裡面,"無腦"屬輕蔑、嘲諷使人難堪及貶損人格與社會評價之文字。 所以即使認為他人無腦,稱他人無腦亦屬謾罵之行為, 欲批評他人,可以使用其他文字。 故判決PC_Shopping版主anedo此項版務處理適宜。 DigitalLife小組長 lightwing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210.4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Life/M.1488983875.A.B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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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法官在判決的時候 是否有考量到前後發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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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3:30, , 2F
而且並非所有判決間都是通用的 隨便舉個例子這樣就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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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話或是有些事是不能公開說或是做的 不然我覺得這個人很爛,爛到底,所以殺了他無罪? ※ 編輯: lightwings (220.132.210.45), 03/12/2017 1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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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很偏激的說法吧 嘲諷本來就沒有一定會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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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大家沒事閒閒去法院按鈴等領錢就好了 幹嘛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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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問組長 那如果版主可以用案例來判 我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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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於自衛 這樣是不能判刑的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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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用無腦抹黑我屬於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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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上面的法律小常識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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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於自衛的言論不構成罪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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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舉的案例上面也說縱使所述與事實相符,仍不免會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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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刑法第309條第1項規定之公然侮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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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的案例是出於自衛 自辯 所以可以依31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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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自己不構成309條 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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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案例並非出於自衛 自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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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無法由311主張不構成309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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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 並非出自惡意 而是出於自我保護的狀態使用無腦這個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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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可以由311條主張不構成309條之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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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舉的案例說中和周芷若無法依上列刑法第311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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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自己不構成刑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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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內容也有罵無腦的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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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不是出自於自衛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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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出自於自衛 所以罵無腦的生物 所以可以用311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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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看不出來你哪邊是出於自衛一定要這樣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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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當組長被攻擊 而且是隨意抹黑 不會自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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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組長被使用潑糞式攻擊 這樣還不會自衛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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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就沒話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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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可以使用其他言語辯解說明,而不是直接罵無腦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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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做法就是無腦的行為 而且版主是用法律來定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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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問 如果法律面前 我這行為是無罪的 那為何我要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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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 法律說明 言語如果是出自非惡意 且有自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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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認為他是隨意抹黑,那你可以先跟版主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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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用詞都是合理 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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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申訴了 版主選擇無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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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申訴有用 我想我也不用在這邊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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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向版主申訴多次 他多次都是用私人恩怨來敷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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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 我跟這個ID明明就沒有任何過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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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多次都是用造謠的方式抹黑 請問這樣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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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我也請版主提出證明 說我有做antipro所提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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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直接無視我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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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換作是組長你 你會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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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還是被這種造謠抹黑的方法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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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 這篇本是我像版主檢舉他蓄意挑釁 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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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anedo版主完全沒處置他 反而判我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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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如果在法律面前都站不住腳了 那憑甚麼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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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23:21, , 49F
1.我沒有愛洗巨蟒 2.此篇我完全沒有黑任何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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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23:22, , 50F
請問 遇到潑糞式攻擊 為何不能自衛?
03/13 23:22, 50F
文章代碼(AID): #1Om1T3jv (Sub_Digi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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