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FACEBOOK板板主群不願協助取回刪除之文章
以下針對Facebook板板主GeniusKiKi(於其後簡稱板方)回復之內容提出疑義/異議。
並恕刪除部分無關之回/推文內容
※ 引述《GeniusKiKi (GeniusKiKi)》之銘言:
: : 3. 檢舉事由:敝人於06/18日發表一篇文章,經jipi私自刪除,
: : 致使敝人找不到文章,後來經時間比對,發現該板主將本人ID去除,
: : 有蓄意隱瞞刪除文章之嫌。
: : 敝人去函兩次,僅以一句依板規處裡
: : 而要求歸還被刪除之文章三次,僅得該板板主GeniusKiKi回應。
: : 要求我來組務板申訴
: : 請問如此一來,是否以後本板板眾向敝人要求索回文章,
: : 敝人也可以以GeniusKiKi之理由來回應?
: : 故於此提出申訴,請組方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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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舉證:於下轉錄文章之中。
: 刪除文章係依據敝板板規六,條文如下
: 六、請先爬文
: 發文前請先按 z 瀏覽精華區並用 / 功能搜尋板面相關文章。
: 斷線、連線文一次只准發一篇,僅保留第一篇斷線文及第一篇恢
: 復連線文,第二篇以後逕行刪文不通知。
: 發文處分:逕行刪文。
: 累犯追加:原文劣退。
: 條文中明確載明斷線文、連線文僅保留第一篇,第二篇以後逕行刪文
: 故 jipi 之依據板規進行刪文處置並無不當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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敝人於檢舉舉證文中,並無針對板方所述之內容提出檢舉,不知板方為何要做出辯駁?
(詳見本板所轉錄之#1D_gcW03、#1D_gcoox、#1D_gcxyI、#1D_gg4O3四篇舉證文)
敝人僅針對未歸還被刪除文章之一事提出申訴,其他事由因不在本次檢舉之內容中,
故其後不回應該項內容。
: 另外,敝人認為使用者發表文章應自行備份
: 板主群並沒有義務回應使用者要求取回被刪除文章之必要
: 此例若開,將大大增加板主群的困擾,望組務明鑑
敝人提出以下數點質疑:
1. 本人索取被刪除之文章,僅得板方jipi依據依板規處置。
但綜觀板方所制定之規則(本板轉錄文#1E0BVKh9中),
其規則並無任何與jipi版主所述有關之內容。
若依其他規定類推適用之,則如板方所提及之言:逕行刪文不通知
然今所指刪文,顧名思義,乃為站方所賦予板方之權利/義務,
為維護一板之討論風氣及看板秩序,所給予之責任。
其所述之不通知,敝人解為於刪除文章後,不用發信告知使用者該文已被刪除。
但自邏輯而論,無法與"使用者不得向板主申請所還被刪除文章",
蓋兩者非指同一事件也。
2. 據板方所制定之板規及站方之板主義務規定所述
(站方規定詳見#1348aPLp,板主權力義務規範一文)
十七、請勿違法
不得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批踢踢使用條款、Facebook 使用條
款及應用程式使用條款等。
今自上(站方)而下(組方)觀之,皆無針對使用者於遭刪除文章後,
不得向板方申請索回之規定。
且觀舊板系統,刪文之後會跑到deleted看板之中,至SYSOP板查詢文章,可以下結果
#1CFQsg4n (SYSOP) [ptt.cc] [申請]取回刪除的文章
#1CG8m8s7 (SYSOP) [ptt.cc] [申請] 刪除文章備份
此兩篇為使用者向站方索取刪除之文章,板務站長okcool皆協助取回,
今將系統修改,即是讓板方分擔板務站長之責任,避免大大小小之事皆需站方處置。
難道我還要寫信去向站長要,才要得到嗎?
申請索取刪除文章板規無明文禁止,亦查無違反任何規定之虞
為何板方回應"無義務"?匪夷所思。
3. 取回遭刪除文章非人人皆會申請,敝人僅因想了解其後回應推文之內容,
加上該篇文章之著作權為本人所有,板方僅有管理權而已,
板方有何法理可剝奪本人之著作權?
敝人一為一小板之板主,雖板務運作上使用者不如FB板方如此龐大,
但有使用者來信請求取回刪除文章,其耗時不出1分鐘。
有心想當板主之人,因是想為廣大的使用者服務,並減輕站方管理人員之負擔。
今板方先以一"依板規處置",
其後又以"此例若開,將大大增加板主群的困擾"一言回應
若害怕增加困擾,何不直接在板規中敘明"板主無協助取回文章之義務"
此後有憑有據,何生困擾之言?
反今因無此據,致使組方還要花時間來做定奪,才是困擾之因也。
4. 綜觀以上而論,敝人認為板方只要將該文歸還,不出1分鐘,即無一切之紛爭,
不知板方為何如此堅持?
綜上而論,請組方明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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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o knows when the spring would be coming......?
※ 編輯: pointa 來自: 114.24.149.91 (06/22 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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