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如何寫個傳輸測試的網頁?

看板PHP作者 (TeA)時間14年前 (2010/12/09 05:17),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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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面開始討論起系統開發方法論了,我對這邊比較有興趣... → JoeHorn:如果您真的負責過專案,您真的覺得 coding 的時間、速度對 12/08 22:43 → JoeHorn:專案的影響最大? 我相信 SDLC 不僅僅是理論,實務上也經 12/08 22:44 → JoeHorn:常被證明... 12/08 22:44 推 JoeHorn:話說... 我還真不知道那些主題是翻譯錯誤還是怎樣... 12/08 22:46 → JoeHorn:「敏捷軟體」有多敏捷? 你們開研討會討論「軟體」還是 12/08 22:48 → JoeHorn:「軟體開發」? 敏捷開發跟 XP 也不是今年的新東西了... 12/08 22:48 → tkdmaf:書名就叫:敏捷軟體開發 原則、樣式與實務,近20年的技術 12/08 23:03 → tkdmaf:對專案而言,對速度最大的影響通常是DEBUG的時間。 12/08 23:05 看到各位先進討論的如此激昂,但是我想沒有一招闖天下的道理吧。 面對不同形態的客戶或者USER、不同規模等級的專案,就會有不同的 開發模式來應對。 SDLC:我想應該不會現在還有人在講最原始版本的SDLC吧,除非已經大量假設 USER都能正確講出他想要的東西,開發者也能正確了解USER要的東西是 什麼,並且相信整個專案不會被文件往返、會議給拖延。 漸進式開發:從SDLC模式中,將每個程式模組化來進行子任務的切割,而不等 待所有系統模組分析完成才開始動工,以降低產品出錯,而造成 系統大量修改。這個應該比較符合現在的開方方法,在人月神話 一書,作者也建議現在應該採用這種方法,而不是過去的SDLC。 雛型系統:這邊,我將其稱為雛型系統,而不稱為雛型法,因為我認為這只是 溝通工具,他可以出現在任一種開發方法論之中。透過雛型系統來 使USER跟開發者了解彼此對專案所要開發的系統,雙方的認知是否 有一致,如果不一致則再次進行分析、修改;若認知一至,則捨棄 或繼續以此雛行進行開發(在此,人月神話、軟體建構之道一書中, 作者均建議捨棄)。而雛型好處是可讓USER透過雛型實際了解系統, 了解系統未來實際上會長什麼樣子,會有什麼功能(USER可以簡單的 操作一下,但未必可真正運行完整功能),雖然不能真正執行,但是 別忘了,在過去,USER看到的只是一堆密密麻麻的文字,或者圖表, 一般的USER根本難以將這些文件資料與系統的產出作一個完整結合。 敏捷式開發:以實際的雛型來代替瑣雜的文件....以下略(我想這邊由真正看過 書的人補充這邊比較好,我怕我講多了自曝其短)。 一般認為敏捷式使用在小規模會有十分不錯的效益,事實應該也是 如此。例如一堆規模不大的系統,此系統之後變動的機率不大,且 溝通風險小,或者可能開發者早有此系統的開發經驗,並且可避開 溝通的盲點,以不至於陷於雛型的無窮迴圈之中。 在缺點上,若系統開發預估大於三個月以上,可能就不被建議採取 類似的開發方法論,或者是在風險過高系統上,可能是因為經驗的 不足,或者使用者的問題(沒簽署文件,導致見山要山,見海要海, 看到老虎說順便再來一隻大象...),以及人員異動,或者是系統永 續經營上的考量,若追求進度的前題下,造成文件不足,則可能造成 後續接手的人不易了解前人之所以如此設計之原因,造成可能疊床架屋 式的接手開發,最後我認為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 - 溝通,在此 開發方法論之下,密切頻繁的溝通是此方法論的前題,而在實務上 就怕遇到USER他不想或者是沒時間來跟開發者密切的討論,理由是 這個專案他可能也非自己意願而承接、或者他可能已經爆肝999了, 因此,密切的討論在實務上也可能是非常大的一個阻力,當然... 一般公司都會分男PM、女PM的...這時候就可以善加利用..... 結論 遇到不同的專案,就應該適時的使用不同方法,而不是一昧使用某種方法, 應該因地制宜,不同形態的案件、不同的USER、不同的資源限制就有不同方法, 我想大家講的方法都沒錯,很難爭出個誰對誰錯道理,也不應該往這邊鑽下去, By case嘛 以上是我為了騙一點點P幣的,可能有錯,也可能文筆不通順,就麻煩各位先進 鞭小力一點,互助相長吧! 文章打到快完的時候網路斷掉...嚇到我了 Orz --- 我認為,認同後輩與尊敬前輩這兩件事,是在一群專家在一群專家中最難的事情 -- <table><tr><td>&nbsp;</td> <DIV><DIV><DIV>&nbsp;</DIV><DIV>&nbsp; </tr><tr><td>&nbsp;</td> </DIV><DIV>&nbsp;</DIV><DIV>&nbsp;</DIV> </tr><tr><td>&nbsp;</td> </DIV></DIV><DIV><DIV><DIV>&nbsp;</DIV> </tr></table><table><tr> <DIV>&nbsp;</DIV><DIV>&nbsp;</DIV><DIV> <td>&nbsp;</td></tr><tr><td> &nbsp;</DIV></DIV></DIV><DIV>&nbsp;</DIV> &nbsp;</td></tr><tr><td>&nbsp; 問題,往往不是在DIV或是TABL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7.189.61

12/09 15:06, , 1F
好文推。
12/09 15:06, 1F
文章代碼(AID): #1C__Npy4 (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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