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表] 用countifs計算兩種條件的次數分配

看板Office作者 (那就念吧~~)時間14年前 (2012/04/04 09:23), 編輯推噓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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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體:excel 版本:2007 爬了一下文,看到計算兩種條件的次數分配可以用countifs 我舉個例子 學員序號 職業別(有50種分類) 居住地(有60種分類) 1 11 33 2 10 12 3 45 25 4 23 46 5 11 51 6 5 12 7 5 33 8 9 11 9 10 15 10 38 49 . . . 如果用countifs的話,函數可以寫成 COUNTIFS(B1:B10,11,C1:C10,"38") 就可以找到職業別為"11",且住在居住地為"38"的人數 到這個地方我都覺得沒問題 但是想請問一下 按照職業別和居住地的組合分類有50*60=3000種 如果要更改COUNTIFS函數中的職業別"11"和居住地"38" 就必需"手動"更改3000次 這樣子好像太沒效率了...(如果分類是100*100就更可怕了) 是不是有更快的方法可以進行兩種條件的次數分配 非常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8.3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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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 可換成儲存格位置 不過3000種真的都要列嗎?
04/04 14:51, 1F

04/04 17:32, , 2F
請用樞紐分析表~~~~~
04/04 17:32, 2F
嗯~~這3000種都要列 而且還會碰到99*99種的分類 我有試過用樞紐分析表,但一直用不出來要的東西 首先我把上述資料都框起來 然後選插入樞紐分析表 接著把"居住地"放在欄的位置 把職業別放在列的位置 然後把學員序號放在中間(也就是"加總"的地方) 但出來很奇怪的結果 可以請教如果改用樞紐分析表的話 要怎麼放才會出來 感謝 ※ 編輯: dofu1943 來自: 220.138.39.71 (04/04 23:20)

04/05 01:47, ,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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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9:31, , 4F
嗯~OK了...原來可以將"加總"改成"項目個數",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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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FUw9t1R (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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