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類別之間的關係

看板OOAD作者 (!H45)時間17年前 (2007/11/18 19:5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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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fp (Fru:z)》之銘言: : http://www.ithome.com.tw/plog/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6679&blogId=296 : 縮網址 http://0rz.tw/f43g6 : 我的問題是第二張圖: : 針灸 : --------> : 長今 <-------- 吉娃娃 : 咬 : 問題: 「咬」是誰的method? 「針灸」又是誰的method? : 是 : 長今.針灸(吉娃娃); : 吉娃娃.咬(長今); : 還是 : 吉娃娃.被針灸(); : 長今.被咬(); : 看來好像第一種比較直覺, : 不過, 這不是代表, 被針灸時吉娃娃的狀態改變? : 也就是說長今必須對吉娃娃的資料進行操作? : 可是, 站在data hiding/encapsulation的立場, 對吉娃娃做的一切動作, : 不是都要透過吉娃娃的 public interface(methods, properties) 來達成嗎? : 也就是說, 也許要讓吉娃娃提供一個針灸的method, 讓它的client可以操作? : (也就是第二種 吉娃娃.被針灸(長今);) : 有點搞糊塗了, 請前輩指教. 嗯,一開始被誤導了,我想你的意思應該是 第一種: 長今.針灸(吉娃娃); 吉娃娃.咬(長今); 第二種: 吉娃娃.被針灸(長今); 長今.被咬(吉娃娃); 好!那麼該選擇哪一種比較好? 就目前線索的答案應該是:都可以 如果吉娃娃未來可以咬其他的東西,不僅僅是長今 那麼第一種方法的吉娃娃需要增加很多方法: 吉娃娃.咬(長今); 吉娃娃.咬(第二種東西); 吉娃娃.咬(第三種東西); 這種情況最好把「咬」放在被咬的類別裡面 也就是: 長今.被咬(古娃娃); 第二種東西.被咬(吉娃娃); 第三種東西.被咬(吉娃娃); 如此一來,每次有新的東西要被咬,就不需要更改已經寫好的類別。 但是如果可以會咬人的東西很多,不僅僅是吉娃娃 那麼第二種的長今需要增加很多方法: 長今.被咬(吉娃娃); 長今.被咬(第二種東西); 長今.被咬(第三種東西); 這種情況最好把「被咬」放在會咬人的類別裡面 也就是: 吉娃娃.咬(長今); 第二種東西.咬(長今); 第三種東西.咬(長今); 如此一來,每次有新的東西要咬人,就不需要更改已經寫好的類別。 可憐的長今一直被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6.247.13 ※ 編輯: H45 來自: 140.116.247.13 (11/18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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