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團購小問題

看板Key_Mou_Pad (鍵盤滑鼠)作者 (.....)時間8年前 (2015/11/12 17:53), 8年前編輯推噓11(1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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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下鎖文的理由 未經許可公布私信這件事情違反站規 但是未公開使用者ID的情況下公開私信是否違反站規,我就不得而知了. 經使用者檢舉,這邊鎖文處理,是否違規跟處分以站方為準. 板規的話,公開ID及私信/水球我會直接處理,但是未公開ID就沒特別規範了. 整件事情我還沒仔細看前因後果,只以我對民法的認知來做回覆 另外團購部分屬於民事行為 以我的認知是這樣. 今天分成買方 團購方 出貨方三者 三方的權利義務以契約內容為準 只要買方付了錢,團購方/出貨方有義務提供正常之產品給買方 而瑕疵品的部分,出貨方有權利要求團購方退還 團購方有權利要求買方退還 買方可以要求團購方提供正常產品一組,但是無權主張瑕疵品的所有權. 問題的癥結點在於 瑕疵品屬於出貨方 但是出貨方沒要求團購方退回的話,買方也沒有權利主張瑕疵品的所有權. 晚上下班我會在慢慢看整個詳細經過,先打到這邊. 補充一下 今天確認過了 整件事情分成兩個民事契約 出貨方 - 團購方 團購方 - 買方 所以瑕疵品的所有權會優先轉給團購方. 有幾種例外狀況 出貨方指定要將瑕疵品出給買方 或者買方退換貨是直接向出貨方申請,出貨方表示不用退還瑕疵品. 大致上是這樣,給所有相關人士當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167.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ey_Mou_Pad/M.1447322020.A.1ED.html

11/12 18:44, , 1F
本來是很開心的團購,怎會這樣QQ
11/12 18:44, 1F

11/12 18:55, , 2F
因為有人對於本來就不存在的權利認知錯誤
11/12 18:55, 2F

11/12 19:07, , 3F
所以除了吵要糖吃,還要動用板主來封住所有人的批評??
11/12 19:07, 3F

11/12 19:08, , 4F
我今天去麵店叫了三碗乾麵 老闆給我三碗陽春麵 我跟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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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19:08, , 5F
闆說他給錯了 他馬上補給我乾麵 卻收走陽春麵 可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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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19:08, , 6F
因為我的關係才有那三碗陽春麵 所以乾麵跟陽春麵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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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19:08, , 7F
我的 ㄏ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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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19:27, , 8F
樓上這個比喻簡直醍醐灌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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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19:30, , 9F
餐廳做錯都是直接丟掉,所以丟掉就好啦
11/12 19:30, 9F

11/12 19:31, , 10F
鎖文是我鎖的啦 不希望爭端繼續擴大
11/12 19:31, 10F

11/12 19:32, , 11F
靠北,醍醐灌頂好像!=豁然開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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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19:38, , 12F
比喻更精確的話,是三碗餿掉的陽春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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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19:49, , 13F
溫爸是寫程式習慣到用!=了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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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19:50, , 14F
好吧,不然用<>好了XD
11/12 19:50, 14F

11/12 19:52, , 15F
我喜歡用-><- 只不過那是數學符號矛盾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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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19:58, , 16F
板主這不是ET替人治傷的手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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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22:08, , 17F
我覺得那就把那多出來的三根喂狗吧(處理掉),這樣沒
11/12 22:08, 17F

11/12 22:08, , 18F
爭議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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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22:13, , 19F
東西還在郵局 我還沒去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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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22:14, , 20F
覺得吃相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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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22:26, , 21F
真的是難看
11/12 22:26, 21F

11/12 22:39, , 22F
沒去郵局拿會怎樣嗎?
11/12 22:39, 22F

11/12 22:44, , 23F
明天幫你問 印象中逾期未領取會退件
11/12 22:44, 23F

11/12 22:53, , 24F
退件未取還能退到哪
11/12 22:53, 24F

11/12 23:05, , 25F
寄件者 找不到寄件者好像就掛招領
11/12 23:05, 25F
※ 編輯: hidog (36.231.106.169), 11/12/2015 23:18:55

11/13 00:42, , 26F
所以主購是不是多黑我一根阿?
11/13 00:42, 26F

11/13 01:08, , 27F
說人家黑要有證據阿
11/13 01:08, 27F

11/13 01:29, , 28F
喔 樓樓上要出來面對了?
11/13 01:29, 28F
※ 編輯: hidog (1.34.167.9), 11/13/2015 09:15:41
文章代碼(AID): #1MH66a7j (Key_Mou_P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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