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Pet Society 禁止交易之物品說明

看板FacebookBM作者 (MANA)時間14年前 (2010/10/13 14:54), 編輯推噓3(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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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再來就是極端不合理之大量非目前商店可取得之商品等 : : 甚麼叫做極端不合理,我想這個東西只能靠版主心證。今天facebook也算是一個大板了, : : 人氣雖然沒有全盛時期那麼多,但是也算是熱門看板。 : : 可惜的事情是這個熱門看板只有一個板主,沒有辦法完成合議庭的功能。 : : 校長兼撞鐘的情況下,要做一個讓大家都心服口服的法官心證判決實在是有點困難 : : (而且我很遺憾地說,在這幾天的延燒狀況底下看來,版主的威信已經大大降低) : : 尤其這件事情實在是無法做一個明確的證明(連官方都無法證明大量絕版品的來源了, : : 我們一介莽夫又怎麼可能可以說明?) : : 因此這個部份我也覺得沒有存在的必要。 : 您好,以 Facebook 單一帳號實名制為前提之下 : 販售同一物品超過九十九個以上就有爭議性 : 但是當然不可能抓到九十九個這麼嚴苛 : 至於實際數字請恕小弟無法透露 至於實際數字請恕小弟無法透露 至於實際數字請恕小弟無法透露 至於實際數字請恕小弟無法透露 不好意思,我真的很難理解.把規則講清楚不是比較好嗎? 為什麼要留下這種模稜兩可的規定 您只提到99沒問題.超過99就有爭議.但又不說是多少. 哪天有人賣100件同一物品.您會不會出來說"有問題"? 如果我們有異議,您會不會說"我之前講過超過99就有爭議"? 99?100?101?1000?這是數字,是不會有爭議的數字,可以很明確寫出的數字. 而且,就在我回的這篇文章#1Cj7Y4dZ,有這句話.. "您好,詳細載明清楚總是比較好的,免得有使用者有異議" 我真的沒打臉....人不是我打的. 而且,看看這篇,#1CgsTX6n "2.Facebook 使用條款:http://www.facebook.com/terms.php?ref=pf 該使用條款明確載明 Facebook 不接受使用捏造或盜用別人的名義註冊 亦不歡迎建立多於一個以上的帳號 更不歡迎分享帳號、密碼或轉移、交易帳號 目前看板上雖然不是很樂見分身帳號 但對於分身帳號的部分尚沒有強制之規範 看板上僅針對帳號交易、轉移這一區塊限制 請勿於看板上以任何形式交易、轉移帳號 " 看來雖不樂見但默許使用分身.那在默許使用分身的前提下, 又為什麼不能販售超過99樣同一商品??????? 我真的沒打臉....人不是我打的. 總該來些建設性的.. 建議把板規十七中"facebook使用條款"拿掉. 上面我提的問題就先解一半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26.194.174 ※ 編輯: shine13 來自: 120.126.194.174 (10/13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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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無法透漏是避免有人鑽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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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8:57, , 2F
不訂在99是考量到也許賣太好又再跑去買來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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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9:22, , 3F
所以為了避免被鑽漏洞,所以乾脆把板規都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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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9:23, , 4F
規定這種東西本就難面面俱到,但不代表可以因此而不講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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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是應該在講清楚的情況下,若發現缺失,再以合理程序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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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9:31, , 6F
時速80公里也不會告訴你有上下10公里的寬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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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9:32, , 7F
很多事情不應該把他寫死再來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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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9:33, , 8F
更何況真正的規定還不溯及既往 沒有即時性的規定有啥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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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9:34, , 9F
說句難聽的,如果一切都是合法的,何必怕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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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9:35, , 10F
所以我可以解讀成 板規是寫好玩的.到時違不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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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主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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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9:36, , 12F
你硬要套用到每一條上面我也沒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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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就是有人不按板規判=_=沒人在怕板規啊=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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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限上留點寬容值是很自然且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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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是你80.1公里就會被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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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在有必要且合理的情況下販賣超過99也是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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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就算板主跟你想的一樣 那這個10公里幾乎是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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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這條規定多出來的共識值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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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9:50, , 19F
10公里也不是寫在規定裡的 哪天會改也不一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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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9:50, , 20F
只是不小心被人發現有這個寬容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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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9:51, , 21F
被發現並不代表法律一定要公開寬容值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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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9:52, , 22F
所以最後還是板主說的算?=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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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9:53, , 23F
只能說看情形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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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9:54, , 24F
例如超速的是一台救護車你覺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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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9:56, , 25F
=_=有什麼情況會是板上出現大量商品跟路上出現救護車一樣?
10/13 19:56, 25F

10/13 19:56, , 26F
不過,以PTT賦予板主的權力來說,的確是板主說了算。
10/13 19:56, 26F

10/13 19:58, , 27F
老闆不玩了,跳樓大拍賣之類的啊
10/13 19:58, 27F

10/13 19:59, , 28F
抱歉 我真的無法聯想救護車跟跳樓大拍賣是同等事件=_=
10/13 19:59, 28F

10/13 19:59, , 29F
只是舉例罷了,您要繼續玩文字遊戲我不想奉陪。
10/13 19:59, 29F

10/13 20:01, , 30F
感謝 我正在煩惱怎麼結束對話 因為我想去玩寵社了
10/13 20:01, 30F

10/13 20:01, , 31F
文字遊戲留給你們玩吧
10/13 20:01, 31F

10/13 20:06, , 32F
我還以為原PO會有什麼具有建設性的發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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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0:07, , 33F
問題解決一半,還真不知道另外一半是要放著爛還是怎樣
10/13 20:07, 3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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