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推文違規徵友
※ 引述《weedyc (猴子)》之銘言:
: 推 sherlockt:我想她指的應該是在管理上的認定機制 而非單純的板規 06/04 07:10
: → sherlockt:直接貼板規出來回 有點不妥 06/04 07:11
: → sherlockt:推文交易也是差不多的情況 究竟怎樣的字句是違規交易? 06/04 07:12
: → sherlockt:在沒有明定之下 熱心人士看到某些字眼就會檢舉 06/04 07:13
: → sherlockt:這樣只會造成板友發文以及板務管板上的紛擾 06/04 07:14
: → sherlockt:是否應該訂個標準出來 再隨著檢舉案不同而修正呢 06/04 07:14
: 一般交易行為的認定,
: 通常是字面上有明確指示,或是語意脈絡有強烈暗示意味,
: 在此恕不舉例說明,以免板友以為沒舉例到的就可以不算。
: 板規不明白寫出哪些字眼可以直接判斷也是基於此,
: 板規應是有彈性,才不會過於死板造成規範漏洞。
: 板務板是有板規的,濫用板務板檢舉並非無法可管。
這次事件並不是「有人濫用檢舉而無法可管」,
而是「檢舉人所依據的法本身需要修正」的問題。
私認為,就「語意脈絡有強烈暗示意味」來檢舉是值得商榷的。
強烈暗示意味本身是一個自由心證的標準,
不然也不會有人覺得檢舉人管很大、預測違規等等。
板務不寫出規定字眼,還是會有人鑽漏洞,
而且更在「語意脈絡有強烈暗示意味」這個檢舉前提之下讓判決空間變得模糊。
何不由板務舉出幾個例子,然後和現有板規並行?
這樣不但板友檢舉有規則可循、不會有新人因為誤推關鍵字被水桶,
即使有心人士想鑽漏洞也可以依板務的判斷來決定是否懲罰。
這是我提「隨檢舉案不同修正」的用意。
如此,板規更好遵守,又不失彈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2.192.58.2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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