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台灣Market的付費項目被拿掉了..
※ 引述《lavenhill (黑洞裡的人)》之銘言:
: Apple「欣然配合」的原因是,他原本退費的時間門檻就比七天長,長達一年
: 但是要退iOS程式的門檻在於要寫一封新給APPLE,附上理由,審核後才給退
: 光是要寫信就會讓很多人打退堂鼓,就算現在可以用中文寫也一樣。
: 而且那退費說明之細瑣與不顯眼,更是許多iOS的用戶沒注意到的
: 不信你去問iOS的使用者,我敢打包票80%以上的人都不知道原來app可以退費。
: 但Google本來就有一套非常方便的退費機制,不滿意可以馬上回到market要求退費
: 但就是因為太方便了,難免有些人下載之後玩一玩就退費。
: 很多人需要app並不是考慮到自己之後要長期使用這些軟體功能才下手
: 而是臨時想到,上網搜尋一下便購買
: 不只是遊戲,像是一些社交性的小程式、實用的小工具都是這樣。
: 比如有一款可代替相機測光器的軟體
: 當使用者臨時想拍照
: 他可以下載之後測個光,再拿去退費嗎?
: 這顯然不太合理。
關於這一點,你可以參考好市多會員卡的做法。
即使是一年前可以解約,也的確有人這樣做,
但並不是你要買,google 就一定要賣你。
他大可以規定安裝之後退費,多久之內不准再買,
或是來信說明才能再買云云。
(修改)
既然 google 有規定退過就不能再買,
會有人用一下就去退費,
表示這軟體也不值得留了。
: 北市府一開始是要針對ios App store上的「超級手機追蹤器」
: 因為使用者抱怨找不到可以退費的地方
: 當然要打就不能光打APPLE,一定也要拿其他供應者以相同標準檢視
: 但APPLE向市府說明我們確實有這東西啊
: Google就遭殃了,因為話都放出去了,新聞稿說的那麼滿,總不能睜隻眼閉隻眼吧
: 其實有個解決方法,就是Google也向市府說明可以用Apple那般人工退費的方式
: 處理15分鐘過後使用者不滿意想退費的案例
: 這樣應可滿足Google全球政策和台灣法令了。
: 我猜想事件發展會往這個方向走。
你講的方法的確不錯!這樣既可以合乎法令,
也可以兼顧現在的方便性和消費習慣。
不過話說回來,
15 分鐘內才能退費,
讓我到現在一個軟體也沒買過。
何苦呢?
就以你說的測光軟體為例,
如果你想要在一同場所測光再決定要不要買,
一星期試用難道不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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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提供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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