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mamaya3板友警告一次 及 板規釋疑

看板VR (虛擬實境)作者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時間8年前 (2016/11/29 14:31), 8年前編輯推噓20(211128)
留言150則, 1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前兩我人比較忙,所以先鎖文。 經GameGyu板友檢舉mamaya3板友違反板規β.5受理, 原文 #1ODa9WG_ 已公告要求雙方打住未果,mamaya3板友最後的修文部分裁定警告一次。 β.5 發表時將私人恩怨寫入文章中,或於文章中嘲諷挑釁特殊群體或人物者, 經當事人檢舉且板主認定後情節輕微者原文禁回並計警告一支,情節嚴重者原文 刪除,水桶7日。 (由於本板規限定要經當事人檢舉,故會列上檢舉人ID) 另,mamaya3板友要求板務解釋新聞/情報文規定要求附上原文連結的原因, 故在這邊作出解釋。 首先我想這條板規的出發點很簡單,最重要的就是避免竄改或過度解讀原文內容, 必須提供原出處供其他板友解釋,最起碼也是給你的情報/新聞一個基本的依據。 也代表這並非是你自己信口開河,確實有一些人提出了這樣的說法。 我想大部分的板友都生活在台灣, 我們也都知道新聞其實也包含了很多記者媒體有意或無意的引導,其中也常有錯漏, 引用原文只是代表這則消息的立論基礎,同時也讓人想提出反論時知道該從哪裡反起, 也提供所有讀到這篇文章的人,在相信與否間有個依據, 絕對不是有了原文出處就代表這是不容置啄的鐵證,也沒有過這樣的說法。 而在板務上,原則上不可能禁止板友去對一篇文章/一則消息提出異議, 不然那與一言堂有何分別?那兩篇文章從不同的消息渠道作出南轅北轍的結論時該如何? 如果有人為反而反、無理取鬧,提出檢舉我也會裁量後作出判決是否越界, 但討論本來就難免有不同的觀點、不同的想法、不同的立場,不然何論之有? 那或許有些人會問,反論跟造謠的界線在哪裡呢? 板務要裁定造謠,那麼一定也要有不容篡改的真實作為參照, 如果今天有人說「某廠牌的VR頭盔內建微波爐,會讓你大腦烤焦。」 由於大部分的頭盔都曾有人拆解,並且這種說法影響非常嚴重, 除非拿得出真的頭盔內有內建微波爐的證據,不然就會以造謠做處置。 當然,在一些事情上我確實有自己的立場沒錯, 但我一直以來抱持著能不干涉討論就不干涉討論的立場希望盡可能不要動到板主職權, 能自由討論VR產品、產業的地方本來就不多了,輕易抹殺任何一種立場也非我所願。 我想了很久還是做出這樣的判決,希望大家能在討論之餘仍能保持對事不對人。 板主 ZMT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196.8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R/M.1480401076.A.2C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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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問 你說你看不懂財報 所以你把GameGyu的財報貼文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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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辯論依據 我不認為是恰當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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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的看法 他只是貼了簡易財報要規避造謠之實 而你自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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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 為何可以判斷是兩方辯論都與理有據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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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你只希望雙方辯論打住 並非直接要求 為何可以下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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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14:44, , 6F
如我的言論有嘲諷之時 那他罵金管會笨蛋我是否可以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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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不懂,所以我不會去判斷這是否是合理證據,只會判斷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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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構成他無事生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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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罰則並非基於我要求雙方打住卻繼續討論,而在於你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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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確實涉及到人身攻擊,公告本意是因為我沒及時處置,在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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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的我不打算深究,但公告後的部分我就得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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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15:00, , 12F
β.5板規要求當事人檢舉,如果您是金管會的成員,可以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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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個人也不會盡信任何媒體之言,除非是一眼可見無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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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攻擊是哪一句? 缺乏認知嗎? 我會講那句是基於他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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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疑的事實,不然我都不會以此為「真實」裁定異議是造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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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我不懂毛利與獲利的認知 也在該文中 是否能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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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看不懂貼連結內容 如何知道他的言論是無事生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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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貼個MS的財報 然後說google今年獲利一兆 因為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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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 所以不是造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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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會用板規判你造謠,至於其他板友怎麼看你是另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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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如果有人能舉出非常確切google不可能獲利一兆的反論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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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話可能就會,看多確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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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文中有舉例,我會判造謠的大概就是說頭盔會殺人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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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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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貼的vive高毛利 高獲利的連結報導 不夠確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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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回應人身攻擊的部份,我主觀認定「跟你不需要做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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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點討論」,可以跟組務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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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個人對所有的媒體報導都不會盡信,也不會做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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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除非還有其它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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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依據 前面ManInBlack版友說的小孩吵架的形容 還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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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訴該版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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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如果連結內容看不懂 與沒附連結的說詞 是否都不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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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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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你那句有指名對象啊... 而且我已經先公告對該片制止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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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謂的正常論點討論是基於雙方連結的資料作辯論 但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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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規定一定要附連結,連結內容跟文章有沒有關我會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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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對方媒體的可信度作文章 算正常論點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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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連結內容跟內文「是否完全無關」我會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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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文說看到小孩吵架就不算是指定對象? 因為沒用主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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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74 則推文
還有 1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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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了 之後他依然可以如此在我發文的任何地方刷存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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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我一開始針對γ.2板規做申訴的原因 結果你竟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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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財報否決 一開始我還不想明講你自承的財金知識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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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你的判決用詞 讓人覺得偏頗 我也沒什麼好保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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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一開始說言論沒問題 後來判決下來又改口說雙方都已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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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 還跟我說要申訴才受理 之後重新申訴 直接寫駁回 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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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23:54, , 120F
公告前的都不算 這算什麼浮動標準的說明? 整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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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又把所有事情要推到上頭去不管 態度讓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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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他在本板還有哪幾篇跳針? 我只看到有人說他在他板戰到本板,但他板他戰了什麼本來就不是本板判決範圍。 我也沒有看到G板友有把他板恩怨帶到本板,那自然我就不會拿他板的事物當作參考。 另外,Vive虧錢跟Vive不好是兩回事吧?就算說Vive不好,也沒有問題啊? 可有人見過我判決誰說PSVR不好、Oculus不好、Vive不好違反板規? 再說,你檢舉說他"騷擾",哪個板哪個板主會因為他的言論判他"騷擾"? 並且我也說了很多次了,我認為他的言論並非無意義重複推文, 那條板規我想不管在哪個板,都是用來判 "(*(*&)(&*687576%^*&" "哦,哈哈,嘿嘿,嘻嘻" 這種才是無意義推文。 對您判決那邊,我一直都是說本來我覺得還不至於到人身攻擊, 但我已經先一篇公告說明我的處理方式了,您的言詞仍然越線, 那我當然是抓公告後的部分。 如果你不能接受我的判決,當然只能請小組長來檢視這個判決, 我真的要把一切推給上級,我就不用好言好語的跟您解釋了這麼長的篇幅, 包含私信的部分我也跟您說明很多了, 但您一直是以咄咄逼人的語氣彷彿我不依照您的要求去處理就是不對的, 那我又能怎麼辦呢? 或許我下次也不該解釋那麼多才是。 最後,我做的判決,您跟我申訴, 我並沒有改變判決的意思,那我當然是駁回申訴啊,我不知道這樣哪邊不洽當。 如果其他板友針對此判決還有疑惑我會再做回覆, mamaya3板友的部分我想,我對此的回應應該也有一兩千字了,就到此為止吧。 ※ 編輯: ZMTL (114.35.86.137), 12/01/2016 02:07:04

12/01 09:08, , 122F
版主你這樣只會讓他釣魚釣到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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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5:52, , 123F
樓上,就是這樣遊走規則邊緣才會被叫做釣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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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5:54, , 124F
從某些層面上來看,板主是最無辜的吧.. 還得去被迫當黑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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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7:53, , 125F
對判決不服還不往上層申訴是抖M嗎@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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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什麼時候要把我的文章解M? 大家都看的出在跳針 釣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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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版主看不出來 不要說我 版友服不服從推文自然可以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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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9:27, , 128F
我是不知道他是邊釣魚邊求你下判決花了多久時間 搞得你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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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9:28, , 129F
理人身攻擊變得這麼嚴 對鬧版又這麼鬆 我也把話說明 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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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9:29, , 130F
想改判 我也不想往上申訴 在這邊發文是要讓版上人知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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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9:30, , 131F
的判決是否合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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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9:31, , 132F
另外你駁回的是我對該版友的申訴 是加判不是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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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9:33, , 133F
如果我理由正當 咄咄逼人的語氣的呈訴就不能當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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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9:35, , 134F
不過 你一意孤行無所謂 VR版的風氣容忍跳針也ok 先把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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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9:38, , 135F
投稿解m 獎金也還你 你不願認真思考其他人的聲音 我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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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9:39, , 136F
願為此版奉獻任何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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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9:48, , 137F
如果版主會為這判例作思考執法合宜或否 我相信是無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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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9:50, , 138F
但到現在為止 沒看過對這方面有任何表示 甚至連討論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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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9:51, , 139F
想回應 推給上層的一擊脫離 怎麼不讓人心寒
12/01 19:51, 139F
今天我可以因為沒有明顯違反板規的釣魚就水桶, 明天我就可以輕鬆地將任何我不喜歡的反面言論定義為釣魚。 後天就有人拿他不喜歡的反面言論跟我檢舉釣魚。 我想到時候該怎麼處置,不會比現在更麻煩。 為了不要到時候大家都提心吊膽怕自己怎麼忽然被檢舉被當作釣魚, 我會扛下這次的判決。 另外我不認為我有必要解除版上的優良文章。 2000我會作為板上未來機動性的獎勵基金。

12/02 06:47, , 140F
這個案例中,文章作者要收回文章,應該考慮一下尊重作者
12/02 06:47, 140F

12/02 06:47, , 141F
12/02 06:47, 141F

12/02 07:27, , 142F
@版主 他想要把原文通通清掉你也擋不住 一堆空白文也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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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07:27, , 143F
欺騙自己我以前M過很多文章而已
12/02 07:27, 143F
是啊,他可以選擇把文章清空,我可以選擇把在文章還在時保留精華,這是我的想法啦。 不過既然其他板友想法如此,那我就解m好了。 ※ 編輯: ZMTL (223.141.50.30), 12/02/2016 13:51:54

12/19 09:47, , 144F
沒有vr的人上來參觀一下,確看到這個!!!!社會真悲哀
12/19 09:47, 144F

12/19 09:47, , 145F
玩個遊戲還要吵架? 開心的時間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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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09:48, , 146F
不過倒是很好奇,現在年輕人會上街頭的都是當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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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09:49, , 147F
階層還是都是當自己是被管理的?
12/19 09:49, 147F

12/19 09:50, , 148F
有言;;;換個位置換個腦袋,到底本案是 當版主後變了?
12/19 09:50, 148F

12/19 09:51, , 149F
還是沒當版主的可以大名大放 完美主義?
12/19 09:51, 149F

12/19 09:51, , 150F
讓我想起很多政黨 完全說謊 台上台下兩個樣
12/19 09:51, 150F
文章代碼(AID): #1OFI2qBE (VR)
文章代碼(AID): #1OFI2qBE (V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