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Mobilesales水桶判決不服

看板Sub_DigiTech作者 (arist要拖到下個星期)不])時間3年前 (2021/04/29 10:4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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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板務申訴請先寄信給板主,若72小時後板主都未處理, 或經多篇溝通後仍不滿意其回覆時,再行貼文申訴。 在未與板主聯繫前,申訴將不予受理。 發表完申訴文後應檢附被處分之原始文章、被處分之原始公告、雙方之溝通紀錄 ==================================================================== 申訴人:aarist 被申訴人:Samuellu 看板板名:mobilesales 申訴案件:#1WVmSQdh(請填水桶公告之文章AID) 申訴內容: 1.4/19發表一篇販售HTC M8 文章內並未提起任何販售其他物件的訊息 只因為附圖中 與其他手機合拍 被版主判定 4-1.b 無關本版之物 最後一封信詢問版主 版規是否有規定 所附的圖 只能有一支手機 其他出現的事物 都視為無關本版 ( 版主七天內沒回信 ) 2.本人非常不解 若本人因所販售的手機與其他手機(物件)合拍 就 "整篇" 被判 4-1.b 無關本版之物 那版上其他PO文中的附圖 還有和桌子 椅子 喇叭 耳機 非原廠保護套 .......合照的 (這些小組長都可進版查看) 大多數物件都是文章隻字未提起的 怎都沒判4-1.b 無關本版之物 是否有違公正 公平原則 預則立 不預則廢 有預有立 方可判 若版規中 沒寫明的或是模糊地帶 應修正版規並公告 以便日後執行判決 不應當下隨機判之 3.版主執法不公正 版規明明就有規定 1.超貼:無論徵(/售/換/轉)10天以內限制張貼一文(.a) 一文僅內含一物(.b) 但還是有版友PO出 一文多物 甚至文章已有 " NCC/BSMI:"此欄位 大多數都沒填 甚至刪除之 那這樣何必新增此欄位呢? 這些明顯問題版主都沒處理到 卻對本人文章裡的一些模糊地帶來判決 實在是令人不服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85.13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Tech/M.1619664478.A.CE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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