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Mobilesales水桶判決不服

看板Sub_DigiTech作者時間3年前 (2021/03/30 01:17), 3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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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amuellu (JF)》之銘言: : 1. (1)申訴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 : 板主公告、被處分時之板規、溝通信件記錄 #1QRCUGxg (Sub_DigiTech) : 你的申訴根本不成立 成立與否不是由你自身觀點來檢視 是否自身缺乏客觀的事實判斷能力? : 2. 版規已言明,文章須附上實品圖, : 版規執行當下您的文章確實沒有實品圖 那請問能否證明我在發表該篇手機出售文章之時沒有附上手機的實品圖片? 你能對於你認知的違規事項做認知,我亦能對我自己發表文章時有確實附上手機照片做出 反駁 與版友信件往來的轉錄裡「證一」裡,顯可看出引用的內文附有照片 卻視而不見? : 000753 2/06 kangfox [賣/高雄/皆可] 售出 華為P20Pro 極 : https://i.imgur.com/mKvEk5c.jpg
: 000752 3/28 kangfox [賣/高雄/面交] 售出 iPhone SE2 128g紅色 : https://i.imgur.com/bySmmf6.jpg
: 3. 本版不是隱版,所有資訊皆為公開,使用本版之服務之時,閣下就應該知曉且同意 : https://i.imgur.com/2LYAlnu.jpg
: 閣下發文的圖片依然在站外流傳,不去刪除圖床圖片,卻在使用完本版提供之服務 時? 那請問我如果使用自己google drive分享照片 於手機售出後隨即關閉該照片的公開分享 照你的邏輯是不是也一樣違反版規? : 違反 2. 所提及之 文章須附上實品圖 ,刪除文章內之圖片 : 您說有被盜用的風險所以刪除文章內容根本不合理 : 合理作法應是在發文前將個資進行適度的隱藏,再行發文, : 而非在閣下使用完本版服務之時才去違反版規,最後還來申訴。 我來申訴有什麼不對嗎? 程序上有什麼異常? 組長請你說明版規有沒有載明照片不得於售出後刪除? 版規內並未提及在手機售出後不得將照片刪除好嗎? 再者我將傳票個資做出「適當」的隱蔽 你又說有所遮蔽,資訊不完整? 嗯? hello?我並沒有刪除你在上一篇文章內所提及的「內文欄位」、「項次」 我刪除的僅是我自身的商品照片 我自身的商品照片涉及了什麼個資? : 4. 閣下於本篇所舉之例子及所附圖片(有所遮蔽、資訊不完整), : 無法直接證明與本案有關。 若你有需求可以提出來 我可以出示完整傳票及本人身分證供比對 我沒有說這案件與本案有直接關係 但我是基於不想再被盜用才提出來反駁 : ※ 引述《kangfox ()》之銘言: : : 需有實品照片我再發文時已經有提供 : : 請看證一 以及證二 原先發文時是有附照片的 : : 而並非刪除你所提及的"內文欄位及項次" : : 而且是在手機售出之後僅刪除原有提供之實品相片來避免盜用 : : 再加上我販售的該手機 僅使用一天 : : 該序號持續披露於售出文章內 更有被盜用的風險 : : 我先前在PTT上發文的照片以及文章被詐欺犯所盜用 : : 連我都遭殃要去做筆錄要去開庭 : : https://imgur.com/ddQttlP
: : 試問我在手機售出後連刪除我自己提供之照片 : : 來避免詐欺盜用的權利都沒有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218.88.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Tech/M.1617038220.A.D24.html ※ 編輯: kangfox (124.218.88.5 臺灣), 03/30/2021 01:24:48 ※ 編輯: kangfox (124.218.88.5 臺灣), 03/30/2021 01: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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