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mobilesales版主 Kay731 濫權水桶
這個版版主還在嗎?
這篇申訴已過兩個月了
有任何處置嗎?
※ 引述《sidkawn ()》之銘言:
: 這篇已經過一個月了 有任何處置嗎?
: ※ 引述《sidkawn ()》之銘言:
: : ====================================================================
: : 看板板務申訴請先寄信給板主,若72小時後板主都未處理,
: : 或經多篇溝通後仍不滿意其回覆時,再行貼文申訴。
: : 在未與板主聯繫前,申訴將不予受理。
: : 發表完申訴文後應檢附被處分之原始文章、被處分之原始公告、雙方之溝通紀錄
: : ====================================================================
: : 申訴人:sidkawn
: : 被申訴人:Kay731
: : 看板板名:mobilesales
: : 申訴訴求:Kay731版主濫權水桶
: : 申訴內容:
: : 因該版不能自行刪文,早期我的文章留有個人資料欲刪除。
: : 經寄信Kay731版主請他刪除所有文章,Kay731版主不願意且口氣很差。
: : 後我自行刪除文章內文,隨即被Kay731版主水桶540天。
: : 經寄信詢問版規哪裡有規定刪除內文的罰則,以及水桶540天是怎麼算來的,
: : Kay731版主答不出所以然,且要我自行申訴。
: : 在此申訴Kay731版主濫權水桶,無憑無據,莫名其妙。
: : PS.Kay731版主你這麼想被申訴,成全你
: :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 :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 :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 :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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